2019年山东威海职业学院招聘38人简章
2019年威海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师资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提升学院服务水平,根据学院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 、《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53号)等有关规定,2019年威海职业学院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等条件;
(五)应聘岗位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是指1978年2月18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3年2月18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2月18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9年威海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学院负责人员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2019年威海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指南》(附件2,以下简称《应聘指南》)。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2月18日9:00—2月22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2月18日11:00—2月23日16:00
缴费时间:2019年2月18日11:00—2月24日16:00
报名、缴费网站: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sdwh.lss.gov.cn)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如实填报个人报名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报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由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单位初审:学院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3.网上查询: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应聘信息后,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4.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可于2019年3月12日9:00—3月16日14:30登陆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威海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内含《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下同,需本人签名,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可在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至网上缴费截止之日前,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见《应聘指南》)到威海市人事考试中心(威海市胶州路7号706室)办理减免手续,各区市应聘人员可就近到各区市人社局办理(地址见各区市招聘简章)。
报名结束后,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紧缺专业岗位,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岗位计划表》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取消、核减的招聘计划予以公布。
(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拟进入面试(含结构化面试、试讲、试讲+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下同)的应聘人员,须按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的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交《威海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在威海职业学院网站予以公布。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2019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报名开始日之前取得),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提交《就业报到证》。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应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3.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3),中小学教师应聘需提交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4.应聘具有专业方向要求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国家统招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招聘岗位对应聘人员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应审查其相关工作经历情况,工作年限均截止到2019年2月,应聘人员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等。在不同单位从事相关工作的,应分段提供。(具体要求详见《应聘指南》)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参加全省教育类统一笔试的初级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地点在笔试准考证注明。
笔试时间:2019年3月16日
教育类: 14:00—16:30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结束后,由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岗位的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招聘岗位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进入面试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的俄语翻译岗位、棒球教练岗位、对外法语翻译岗位笔试采取专业笔试形式进行,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及综合性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40%和60%。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在威海职业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试讲+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具体岗位面试方式详见《岗位计划表》。面试时间和地点在威海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其中面试方式为试讲加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各占面试成绩的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设定70分的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应聘人员总成绩和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四、考察体检
学院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的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提取、审核考察对象档案,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并公布。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除特殊情况经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取消、放弃考察(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对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学院提出聘用意见。符合聘用条件的,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学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根据相关要求,《岗位计划表》中所列教师岗位,需在一年内取得高校教师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取得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其他
1.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2.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简章、《岗位计划表》、《应聘指南》,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根据个人情况,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
3.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应及时登陆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以及威海职业学院网站,了解报名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威海职业学院 0631-5701098 5700699
威海市人事考试中心 0631-5226661
附件1.《2019年威海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威海职业学院
2019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