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定州市卫生健康局招聘大学生村医14人公告

来源:定州市人民政府 2019-01-30 09:10:22
  定州市卫生健康局关于招聘大学生村医的公告
 
  一、大学生村医需求数量。
 
  定州市大学生村医需求数量为14人。
 
  二、招聘方案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2、报考大学生村医岗位应具有普通高校医学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3、报考大学生村医的人员须取得国家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或乡村全科助理医师资格证,年龄45周岁以下;
 
  4、上述人员在同等条件下取得《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者优先;
 
  5、本人户籍或实际居住地在定州市行政区域内;
 
  6、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 报名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发布招聘公告及渠道:于2019年 1月 28日在定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zs.gov.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具体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招聘人数等。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3、报名时间:2019年2月11日---15日。
 
  4、报名地点:定州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
 
  5、报名材料:报名时提供下列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户口簿;②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
 
  6、资格审查:考生根据岗位要求如实填写《2019年定州市公开招聘大学生村医报名表》(一份),市卫生健康局对考生填写的信息现场直接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二)注意事项
 
  1、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考核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名的,如经查实,取消考考资格。
 
  3、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报考人应提交的相关材料。
 
  (三) 考试考核
 
  根据“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考核办法进行。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四) 岗位选聘
 
  成绩合格的大学生村医、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选择招聘单位设置的岗位。岗位选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 体检和考察
 
  1、定岗的大学生村医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施。
 
  2、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缺额从未定岗人员按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实行依次递补。
 
  3、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负责考察。考察应侧重于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4、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 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由市卫生健康局在原发布招聘简章网站上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
 
  (七)录用及待遇
 
  1、录用人员由乡镇卫生院安排到相关乡镇的村卫生室工作,与乡镇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聘期3年。社会保险缴纳参照当地对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的规定执行,个人负担部分由个人缴纳,单位负担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在村卫生室工作的大学生村医收入待遇达到所在地乡镇卫生院正式人员水平。
 
  2、大学生村医在当地卫生院培训2个月,培训期满后,如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
 
  3、大学生村医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其工作管理及年度考核由乡镇卫生院负责,党团关系转至所在乡镇。
 
  4、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八)政策咨询
 
  定州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回答具体招聘岗位相关情况的咨询。咨询电话:  0312—2560087;0312--2560358。
 
  (九)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由市纪委监委负责监督,并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者,将追究相应责任。监督举报电话:0312—2560076。
 
  (十)本方案由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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