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新疆博湖县消防大队招聘公告

来源:博湖党政信息网 2019-01-30 14:25:57
  2019年博湖县消防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求,经县委、县人民政府批准,博湖县消防大队现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9人,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聘职位自愿报名,择优聘用。


  二、招录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 18 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


  (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的是指1983年1月29日至2001年1月29日期间出生;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的是指1988年1月29日至2001年1月29日期间出生;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78年1月29日至2001年1月29日期间出生。资格审查时出生日期以身份证原件为准。)


  具体要求详见《2019年博湖县消防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3、高中及以上学历,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含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报考人员应在报考前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书;


  4、民族不限;专业不限;户籍不限;


  5、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宪法和法律;


  6、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强,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7、思想觉悟高,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组织纪律观念强;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服从指挥、听从命令;


  8、具有符合报考职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三、招聘职位


  具体职位详见《2019年博湖县消防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招录程序


  具体程序为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1月29日—2月2日18:00


  3.报名地点:博湖县消防大队二楼中队部办公室


  4.报名资料:报名时需提供《2019年博湖县消防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退伍证、驾驶证及其他有效证件或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复印件各 1 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5.资格审查: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每个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应严格按职位条件要求报名,报名时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凡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要求或填报的个人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6.报考201901003职位(炊事员职位)的,需先由用人单位进行实际操作初选,初选合格后方可报名;


  7.此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二)面试


  1、资格审查合格者参与面试环节。


  2、面试时间、地点: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博湖县党政信息网公示公告http://www.xjbh.gov.cn。


  (2)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按时参加面试。


  3、面试要求: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一律采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3)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正式面试前4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考后5分钟(含5分钟)到达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加分:退伍军人面试成绩加5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在报名时提供加分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原因未在报名时提供相关材料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资格。


  (5)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加分项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根据所报考的职位,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生须着运动鞋,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按时参加体能测试。


  3、体能测评内容:3000米、立定跳远、仰卧起坐及俯卧撑。


  4、体能测试标准按照《2019年博湖县消防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详见附件3)执行。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面试总成绩×50%+体能测试总成绩×50%


  (五)体检


  1、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考职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有疑问的,考生可提出复检请求。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仅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职位出现空缺的,按该职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2、体检参照《新疆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详见附件4)执行。


  3、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


  4、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政审、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规定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凡本职位无递补人员的,根据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的调剂方案,统一进行调剂。


  考察政审结束后,由招考领导小组根据面试、体能、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按照规定在博湖县党政信息网(http://www.xjbh.gov.cn/)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七)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进行审批。审核无误后,下发正式聘用文件,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在一定时间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聘用人员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限额管理,以合同形式聘用,参照目前在岗的事业性岗位消防员管理办法实行统一管理。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试用期须签订劳动合同书。试用期满后进行综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本《简章》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六、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博湖县党政信息网发布。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博湖县党政信息网公告为准(http://www.xjbh.gov.cn/)。如因个人原因未及时登陆网站查询相关信息而导致错过考试环节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七、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博湖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咨询电话:博湖县消防大队:17799444119 (胡队长)


  博湖县人社局(0996-6621863)


  监督电话:博湖县纪委监委(0996-6626555)


  附件1:2019年博湖县消防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附件2:2019年博湖县消防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3:2019年博湖县消防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能测试项目及评分标准


  附件4:新疆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博湖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9年1月29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