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天津红桥区招聘社区工作者55人公告
2019年红桥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适应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需要,壮大社区治理工作力量,根据《市民政局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实施办法的通知》(津民发【2018】68号)文件精神,红桥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5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力;
2.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目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社区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动员、沟通协调、矛盾调处能力,具有吃苦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详见《红桥区2019年社区工作者招聘计划表》(计划表请见附件1)。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和聘用:
1.曾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处理的;
2.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3.曾受过党纪或行政处分的;在部队服役期间受过处分的;
4.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立案审查的;
5.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6.在其他部门组织的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录用 纪律行为的。
7.考察不合格的;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9.截止到2019年1月30日未取得岗位报考条件所规定的学历毕业证书的;
10.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二、招聘方式
由红桥区民政局委托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具体招聘流程详见《报名须知》。(见附件2)
三、生活待遇
生活待遇按照我市相关政策执行。
四、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用人单位统筹安排聘用人员工作岗位,由街道社区工作者事务所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评定为合格的,续聘合同。对不服从统筹分配人员不予聘用。
报名人员登录中天人力资源网(网址:www.cnthr.com)
查询《2019年红桥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须知》。(见附件2)
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监督和政策咨询电话:86516213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咨询电话:23266305 23267111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红桥区民政局
2019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