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绥化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招聘辅警27人公告
关于为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和绥化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招聘安保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及辅警的方案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现为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安保人员10名、为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聘7名公益性岗位人员、为绥化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招聘10名辅警,为了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
(一)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安保人员10名(男8人、女2人)
(二)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外勤公岗7名(男)。
(三)绥化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外勤辅警10名(男)。
三、招聘对象
应聘人员必须为绥化市北林区户口所在地人员,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未就业或失业人员(已有或者能够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四、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有良好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三)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和其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疾病;
(四)安保人员: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国家统招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双眼矫正视力在5.0以上;男身高在175厘米以上,女身高在160厘米以上;体能测试达标。
(五)公益性岗位人员: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国家统招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六)辅警人员: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国家统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双眼矫正视力在5.0以上;身高在170厘米以上;具有较快的电脑打字速度(标准是每分钟80个字减实际年龄);体能测试达标。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违法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或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过程中被相应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5.有工商营业执照人员和有单位并正缴费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的人员。
五、报名与考试
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报名、资格审查和组织考试工作。
(一) 报名时间:2019年2月13日— 15日
上午08:30—11:30
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绥化市人才服务局(中兴大街工商银行对面)。
(三)报名要求: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有效期内),1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 1张。报名人员报名时需如实填写《报名表》,并对报名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面试: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要同时对其进行面试(能讲标准的普通话且口齿清晰,语言表达流畅,逻辑思维清楚,身体健康无残疾),对安保人员进行身高测量,对辅警进行身高测量和打字测试,合格者即为面试通过。
(五)笔试:由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及时事政治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基础知识等,命题和评卷工作由市人社局委托专业机构进行。
六、体能测试
对成绩合格的安保人员和辅警考生进行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试不合格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体能测试。
七、体检
体检由用人单位负责,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按体检项目据实缴纳体检费。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可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八、录取与公示
按照报考岗位以分数高低依次录取。若拟聘用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按学历较高者(统招学历)、毕业时间较早者、年龄较小者顺序录取。考试结束后,录用名单公示3天。
九、聘用管理
拟聘用的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首次期限为三年,具体管理按省人社厅现行的《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办法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108号)文件执行,此期间如省人社厅公岗管理政策有调整,按省人社厅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绥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