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鹰潭市水利局招聘公告
为加强鹰潭市水利局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水利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 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鹰潭市水利局;
2.单位地址:鹰潭市经济大厦D区2楼;
3. 主要职责:负责保障全市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生活、生产经营、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抗旱工作;负责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实施监测;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指导农村水利工作;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成立鹰潭市水利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局长方洪海同志担任,局办公室负责人刘朝炜、计财科科长臧玉江、驻农粮局纪检组副组长丁荣、党总支负责人徐辉建、河长办综合科负责人祝高明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协调及审核把关等工作。
三、招聘原则
1.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主的原则;
3.坚持全面考核、突出业务的原则;
4.坚持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年龄和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五、招聘岗位
此次公开招聘设中文类(具体包括文秘、汉语、汉语言文学、应用语言学等)1个专业,3个工作岗位,具体招聘计划及要求见附件1。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鹰潭市人事考试网、鹰潭市水利局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应聘人员可采取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两种方式报名。
应聘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交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3张,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及其他相应证件的复印件,以电子邮件发送或现场交至鹰潭市水利局办公室。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专业,如被试用或聘用,视情安排具体工作岗位。
1.报名时间:2019年1月31日-2019年2月18日;
2.报名地点:鹰潭市经济大厦D区2楼240;
3. 报名邮箱:ytslbgs@163.com;
4. 报名电话:0701-6441467;
5.联系人:刘朝炜,13870101906。
(三)资格审查
1.由鹰潭市水利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主要内容包括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情况、工作经历,以及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相应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
2.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计划外生育的;
(4)现役军人;
(5)在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的;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督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
3.通过资格审查的,将提前通知本人到鹰潭市水利局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及考点设置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由鹰潭市水利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形式进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经济管理、科学技术、公文写作和应用文写作等,题型由主观题和客观题组成。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各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3,视报名具体情况作适当调整。
2.面试。参照公务员招录面试的程序和要求,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包括笔试、面试的综合得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五)试用与聘用
按考试成绩高低排名,前3名列入拟试用人员名单,根据考试具体情况,第4—6名候选。鹰潭市水利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试用人员进行考察,形成考察报告,提交鹰潭市水利局党组会议研究,最终决定试用人员名单。试用人员的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并合格者,正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内)。
(六)待遇
聘用人员的薪资包括基本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三部分。第一年的基本工资为2200元/月,以后按级递增;工龄工资从第二年算起,每年递增40-60元;绩效工资固定为350元/月。聘用人员享受五险一金及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试用人员的基本工资为1800元/月,绩效工资固定为350元/月,享受五险一金及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鹰潭市水利局
2019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