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福建中医药大学招聘方案(一)
福建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8年,是我国创办较早的高等中医药院校之一,是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鉴于我校事业发展的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31日及以后出生);
4.报考者应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
5.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 代码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学历学位 |
其他 要求 |
备注 |
191001 |
辅导员1
|
1 |
不限
|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中共党员;男性 |
该岗位需入住男生公寓 |
191002 |
辅导员2 |
1
|
不限 |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中共党员;女性 |
该岗位需入住女生公寓 |
191003 |
审计工作人员 |
1 |
会计与审计类 |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中共党员 |
该岗位需从事校纪委工作 |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福建中医药大学网站(www.fjtcm.edu.cn)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2月1日—2019年2月25日24点。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者登录福建中医药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rc.fjtcm.edu.cn/zpstar/),按系统要求注册报名(报名一经提交,不得更改),并通过网上缴纳报名费用80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要求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不得以虚假资料恶意报考。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初审。学校对完成网上报名并缴纳报名费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即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将在福建中医药大学网站公布。资格初审未通过的,网络银行将退还报名费;资格初审通过但未参加考试的,不退报名费。
4.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者在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公布后,登陆福建中医药大学人才招聘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和资格复核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本次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3.资格审核。面试前,学校依照发布的招聘信息要求,根据公布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复核(考生的资格条件以资格复核为准,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考生应如实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①《报名登记表》(需考生本人签字并贴上正面免冠彩照)。
②二代身份证。
③中共党员证明。
④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2019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应书面承诺学历学位证书真实有效性)。
⑤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校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未能如实和按时提供以上材料(含缺少材料),不得参加面试。
4.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面试合格线为70分。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以及所有报名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福建中医药大学网站(www.fjtcm.edu.cn),不再另行通知。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纳入学校事业编制,在校工作期间,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学历学位的工资及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
九、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中医药大学组织实施。福建中医药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22861314。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通过任何关系干预、影响公开招聘工作。违者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十、联系人:黄老师、叶老师,联系电话:0591-22861107。如遇网络报名系统问题请电话咨询:18050285248(黄老师)。
福建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2019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