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州市江永县政务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一、招考岗位及所需条件
全程代办员10名(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招聘人数,按照综合分数从高分录取),要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但文秘、行政管理、法律等专业优先,35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男女不限,爱岗敬业,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及应变能力,体貌端正,口齿清楚,普通话标准,具有良好的修养,有一定文字综合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二、人员管理方式
本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所招聘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全程代办岗位工资2000元/月,绩效考核金1000元/月。按国家规定购买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个人部分由本人承担;不享受其他奖励,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合同一年一签。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月1日—2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17:30)。
2、报名地点:江永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017室(县政府大院人大楼二楼,联系人:莫艳芳,电话:0746-5755405)。
3、报名时需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其它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2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
4、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后),经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
1、考试方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电脑软件应用50分、面试50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办公软件应用及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及组织协调能力。
2、面试时间: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
2、县政务中心对体检合格人员采取到毕业院校或相关单位等查阅档案、走访调查等方式进行考察。政审时考生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录用资格:①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内的;②受刑事处罚的;③因犯错误曾被工作单位开除的;④有弄虚作假行为的;⑤因违纪违法被政法机关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尚未结论的;⑥相关资料和证件不齐全、资格复审不合格和其他不符合录聘条件的。
如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政审资格的,予以递补一次。
六、聘用
考察合格,经县政务中心研究确定后,试用期二个月合格后,正式聘用(试用期全部工资2000元/月)。
七、整个招聘工作自觉接受江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永县组织部、江永县纪委监委的业务指导和纪律监督。
联系电话:江永县政务中心:0746-5755405 江永县县人社局 0746-5726666或可登录网站:江永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iangyong.gov.cn
江永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江永县人力资源服务管理中心
二O一九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