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来源:防城港市人才网 2019-02-01 11:29:55
  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2019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司法警察公告


  因工作需要,本院现面向社会开招聘聘用制(非政法专项编制)书记员、司法警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聘用制书记员(男女不限)、聘用制司法警察(只招聘男性)若干名。


  二、岗位职责


  (一)书记员岗位职责


  在法官、法官助理指导下,按有关规定履行以下职责:


  1. 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2. 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3. 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4. 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5. 网上办案信息录入及文书校对、公开、报送工作;


  6. 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司法警察岗位职责


  聘用制司法警察主要协助编制内司法警察承担值勤、押解、看管等审判警务保障工作,配合民事、行政等案件的执行事项,协助维护机关安全和办公秩序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工作。


  三、招聘原则


  1.公开原则;


  2.公平竞争原则;


  3.择优录用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书记员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3.年龄在18-28周岁,特别优秀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4.能够熟练操作电脑进行中文录入、编辑等工作;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良好身体条件。


  (二)司法警察资格条件


  1.热爱法院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2.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持有B类驾驶证并能熟练驾驶车辆的优先录用);


  3.身高170cm以上,年龄18至25周岁;


  4.对待工作认真细致,踏实肯干,爱岗敬业,具有协作精神和解决分配工作的能力;


  5.通过本院组织的体能测试(按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基本体能测试标准进行)并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


  六、招聘工作的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9年2月1日至2月2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二)报名方式、报名地点和资格审查


  1.采用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点: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晨华地产(原远通地产)路口直入300米防城区人民法院政工科(法院审判综合楼主楼四楼),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交近期免冠小2寸照片1张,通过资格审查后,现场填写报名表。


  2.网上报名请如实填写报名表(见本公告附件),并将报名表(贴附个人电子版彩色近照)、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可以证明自身资历、条件的证书(例如计算机等级证书)电子版发至本院政工科邮箱zgk3255462@126.com,由本院对报考者电子版证件进行资格初审,并通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参加资格审查,审查时请考生携带上述证件原件。


  咨询电话:0770-3255462,0770-3260016。


  (三)资格审查和考试


  1.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试人选;


  2.组织报考人选进行电脑中文录入等考试;


  3.应聘司法警察的由我院组织进行体能测试;


  4.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考试(测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考察和聘用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总成绩计算方式为:考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到低次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由于考察对象原因致考察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取消考察对象资格。对因体检和考察出现问题造成人员空缺的,按照招聘对象考试(测试)和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依次递补。综合招聘对象各方面的情况,由本院酝酿确定聘用人选,办理相应聘用手续。


  八、用工方式和工资待遇


  试用期二个月,聘用合同一年一签。聘用制书记员和聘用制司法警察工资标准:不低于1800元/月,本院根据有关规定另为聘用制书记员、司法警察缴纳“五险一金”(约1400元/人.月),绩效奖金根据聘用人员在本院工作期间的考核结果另外计发。差旅补贴按照在职在编干警标准发放。在本院工作满一年后,每年按照规定享受带薪休假,从第二年开始,每月增加院龄工资50元。


  九、纪律监督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专业测试、面试、体检、政审者,均被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者需对自己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纪律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770-3257631


  附件: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


  2019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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