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西吉安青原区选聘城管队员11人公告
来源:青原区人民政府
2019-02-09 09:58:40
青原区选聘城管队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建设管理,强化我区市容秩序监管力度,不断规范和提升我区建设发展环境,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青原区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城管局)在青原区已安置的三期士官中公开选聘城管队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 工作步骤和安排
(一)选聘名额:青原区城管队员11名,其中青原山景区城管中队3名、各乡镇(街道)城管中队各1名,报考人数与选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4:3方可开考。若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则根据报考人数情况,按比例缩减招聘人数。
(二)选聘范围:青原区成立以来已安置在区内各类企事业单位的三期士官。
(三) 选聘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爱岗敬业;
2.身心健康;
3.初中以上学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三年内受过司法机关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因其他原因不适合报名的。
(四)选聘程序
1.发布公告:在《青原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选聘公告,公开选聘岗位、报名条件等有关事项。
2.报名。应聘人员需提交材料: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退伍证原件、部队立功证书原件及所有原件的复印件一份;《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于2019年2月3日至2月18日到区城管局办公室报名(电话:8203008)。
3.资格审查:由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由领导小组复审认定后向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发放《笔试准考证》。
4.考试:采取笔试和体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内容主要为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及城市管理业务知识等,总分为50分;体能测试内容为1500米长跑,总分为50分,第一名50分、第二名减0.3分,以此类推。
5.加分:在部队荣立一等功的首次加10分,之后每次加3分;荣立二等功的首次加6分,之后每次加2分(累计加分不得超过10分);荣立三等功的首次加3分,之后每次加1分(累计加分不得超过5分)。
6.体检和考察:根据考试及加分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考察初步名单。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时,则再通过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400米跑)来确定入闱体检人员。若考生体检不合格或书面提出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自理。体检工作由区人社局负责实施。体检结束后,由区城管局组织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7.确定人选: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由领导小组提出拟选聘人员,报区政府审定后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
8.试用和聘用:试用3个月合格后,由区城管局与选聘人员签订三年期聘用合同,选聘人员的人事编制、档案等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年度考核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结果报原单位。合同期满,合格者可根据需要继续签订。
9.待遇:受聘期间被选聘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发放,发放标准参照区城管局在编在岗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标准安排解决,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
10、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确定选聘人员公示7天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选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青原区选聘城管队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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