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钦州市浦北县公安局招聘60名辅警公告

来源:浦北县公安局 2019-02-12 14:53:57
  2019年广西钦州市浦北县公安局招聘辅警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浦北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男性辅警60名


  二、工作岗位安排


  寨圩派出所:3名


  张黄派出所:4名


  泉水派出所:6名


  龙门派出所:5名


  六硍派出所:4名


  安石派出所:3名


  福旺派出所:3名


  三合派出所:2名


  平睦派出所:4名


  北通派出所:3名


  石埇派出所:3名


  乐民派出所:2名


  大成派出所:4名


  官垌派出所:4名


  白石水派出所:3名


  戒毒所:1名


  看守所:6名


  三、报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


  (三)年满18周岁以上35岁周岁以下(1984年2月至2001年2月出生)


  (四)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可适当放宽学历条件;


  (五)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裸眼视力均在0.6(标准对数视力4.8)以上,或矫正视力均在0.8(标准对数视力4.9)以上;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有纹身者不予聘用;


  (六)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涉嫌犯罪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三)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四)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五)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六)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七)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报名程序


  本次预报名一律通过扫描二维码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上门、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预报名。


  (预报名二维码)


  (一)预报名时间和方式


  预报名时间:2019年2月3日9:00至2月15日17:00


  预报名期间扫描二维码进行报名,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提交预报名申请。


  (二)正式报名及资格审查


  1、正式报名:定于2月18日--22日进行,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浦北县公安局(浦北县江城街道城南路125号)4楼政工室402室,联系人:高小燕;届时将通过浦北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浦北县公安局”及浦北人才网工作平台发布。完成预报名的人员仍须参加正式报名环节,请注意保持通讯畅通,以免贻误。


  2、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以及本人近期免冠一寸蓝底彩色照2张,退役士官士兵还需持《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材料实行现场审核。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作为不诚信依据记录在案。


  五、考 试


  (一)考试包含笔试、体能测试、面试等环节,均采用百分制测评。


  (二)笔试主要考察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笔试复习范围届时将通过微信公众号“浦北县公安局”平台发布。


  (三)体能测试依照一定的比例按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围体能测试人选。男子测试项目: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


  (四)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用半结构化形式开展,如职位的面试人数达不到1:1的比例,则由县局统一对考生进行调剂。


  (五)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含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成绩)在本次公开招聘结束后一年内有效。


  注意:应聘人员参加以上考试或测评时,必须携带居民身份证。


  (六)加分条件:应聘人员为公安烈士的子女、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伍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全日制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符合以上条件人员均可加10分,直接计入笔试成绩。符合加分条件的,须在报名资格审查时一并提交加分证明材料,材料不齐全或不准确的,不予加分。在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面试结束后,依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安排在浦北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具体时间和地点请及时查询浦北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浦北县公安局”。


  (二)考察。体检结束后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缺额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 示


  考察工作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如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


  八、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结束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同意聘用并依法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有劳动人事关系的,应在签订劳动合同前按有关规定解除。


  九、薪酬待遇


  单位按规定缴纳养老、工伤、生育、人身意外伤害等保险,警务辅助人员月工资不低于1900元。


  十、注意事项


  (一)信息咨询。报考人员可登陆浦北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浦北县公安局”及浦北同城网等本地网站查询报考相关信息。咨询电话:0777-8312365。


  (二)保持通讯畅通。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并可以随时通过浦北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浦北县公安局”查询考试、体能测评等关于时间地点的通知。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评或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浦北县公安局


  2019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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