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市公安局市级监委留置场所看护辅警招聘50名公告
受宜昌市公安局委托,拟为市级监委留置场所招聘辅警50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法
突出政治标准、素质标准、健康标准,采取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方式组织招聘。
二、招聘数量及职位
此次招聘辅警50名(男性45名,女性5名),主要承担市级监委留置场所被留置人员非谈话讯问期间的安全看护职责。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和服务意识;
4.纪律意识、服从意识、保密意识强;
5.年龄在22-45周岁之间;
6.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7.具有公安辅警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招聘情形:
1.未达到基本素质标准,有以下应当禁止行为的: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或公众的;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2.有以下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曾触犯刑律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曾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曾被开除党籍、团籍和学籍的;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近三年内受纪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隐瞒个人重要信息,以致招聘机关无法了解真实情况的。
3.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本人或者直系血亲以及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优先招聘情形
1.优秀退伍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2.具有纪委监委留置(两规)场所看护工作经验的优先招聘,其中年龄上稍有超过但特别优秀的,作为个例上报审批。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2月12日至2019年2月19日 (可根据报名情况适当延长) 。
2.报名地点:宜昌市晟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宜昌市桃花岭11号)。
3.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附件1)。
(2)报名实行严格的诚信制度,必须签订并履行《诚信承诺书》(附件2),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审查时,凡发现填报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报考资格。
(3)报名须用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进行填表报名。按规范填写《报名表》(附件3)。
(4)考生须保管好个人证件,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遗失和信息泄露等原因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现场资格审查及现场身体初检
1.对完成报名的考生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内容:
(1)审查相关证件和材料。报名表、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员退伍军人须出具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特别优秀的纪委监委留置场所看护工作经验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现场身体初检。测量身高、血压、视力,查看有无明显缺陷等。
3.现场资格审查及现场身体初检通过后领取《准考证》(附件4,此后考试各个环节均须出示《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缺一不可,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对外公告、电话等方式通知为准。
2.笔试科目:时事政治、监管场所相关法律法规。
3.笔试成绩:在报名地点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四)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地点:以对外公告、电话等方式通知为准。
2.体能测试项目及达标标准:体能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25岁以下跑完全程所用时间不超过6分钟,26岁至35岁跑完全程所用时间不超过6分30秒,36岁至45岁完全程所用时间不超过7分钟即为达到基本体能要求,达到基本体能要求人员即为合格,未达到基本体能要求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五)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所有考生根据笔试成绩按1:1.5比例进入面试,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以对外公告、电话等方式通知为准。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分析、情境应变、言语表达、人际关系处理、计划组织协调等能力。
(六)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100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将于面试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报名地点进行公布。
(七)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职位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比例内考生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依次按照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的原则执行。
2.体检时间、体检医院及有关事项以通知为准。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本公告相关具体要求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1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环节,出现缺额可依次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宜昌市公安组织实施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情况,以及不得聘用和需要回避的情形等,具体参照招录人民警察考察要求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出现缺额可依次递补。
(九)聘用、培训及管理方式
1.考察合格者面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束后,由宜昌市晟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或者终止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岗前培训。考察合格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训,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因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或培训不合格出现缺额,可依次递补。
3.考生被聘用后,由宜昌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负责日常管理培训和统一指挥调度。被聘用者必须严格遵守并执相关纪律和规章制度。
五、主要职责及薪酬待遇
(一)主要职责
1.承担留置场所被留置人员非谈话讯问期间的安全看护职责;
2.协助公安民警开展监管场所视频监控巡视工作;
3.执行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薪酬待遇
基本工资2200元/人/月,绩效考核300元/人/月,过节费50元/人/月,执勤津贴每天40元(按实际执勤天数发放),按每月执勤22天计算,到手工资3430元/人/月。社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由单位按国家规定缴纳(992.17元)。
六、纪律监督和其他事项
(一)严肃纪律
1.在招考过程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纪检部门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治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责任。
2.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培训、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一律取消考录资格。
(二)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培训机构以招聘辅警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号,均与本次招考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此次招聘资讯由宜昌市晟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发布,咨询电话:0717-6364567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附件:
宜昌市晟达保安服务有限
2019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