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陕西宁陕县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招聘补充公告
2018年11月6日,县人社局、县教体局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联合发布了《宁陕县2018年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为我县教育系统招聘6名高层次人才,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及面试等环节,共招聘高层次人才3名,未完成招聘计划,现将招聘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3人,其中宁陕中学语文学科教师1名、物理学科教师1名、美术学科教师1名。岗位要求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及以上毕业研究生。学历须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即毕业证、学位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http://www.chsi.com.cn网站验证,在国(境)外取得的毕业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http://renzheng.cscse.edu.cn/网站验证。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2年11月1日至2000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4.持有与招聘学科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
5.具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所学专业与岗位专业相同或相近。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资格条件以《宁陕县2018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职位表》(附件1)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在中省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生;
4.新录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以及所在职位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四、招聘原则和程序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宁陕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s.gov.cn/)及相关网站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满为止,由应聘者到宁陕县教育体育局报名或扫描相关证件及个人报名表上传至464721075@qq.com报名。联系电话:0915-6822717。
2.资格审查:报名时应聘人员需提供本人毕业证(含本科)、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
(三)面试
面试形式为试讲和答辩。面试满分为100分。试讲内容由参加面试人员抽取报考学科课题签确定,教材为招聘学科现行高中教材,面试人员不带教材、教学参考书等资料;答辩采用现场回答教育教学问题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面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计分方法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考官所赋分的平均值为面试人员所得分(保留两位小数,不实行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并由面试人员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在宁陕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布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
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根据各学科报名情况确定,相关学科已完成招聘计划则不再受理报名。
(四)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人员缴纳。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院重新检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五)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名单,由县人社局、教体局组织用人单位对拟聘用对象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六)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宁陕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县人社局将招聘结果报上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签发同意聘用文件,并核发《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工资福利待遇
1.新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享受转正定级工资待遇,并高定两级薪级工资。
2.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后工作满一年且年度考核达合格及以上等次,对国家“双一流”博士、硕士研究生分别按15万元、5万元标准给予综合补助奖励。其他博士、硕士研究生分别按5万元、3万元标准给予综合补助奖励(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内因各种原因离职的应退回综合补助奖励)。
3.在晋升专业技术资格时,硕士转正后满两年、博士转正后可直接认定为中级职称,且不受单位岗位职数限制。
公开招聘过程中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决定。
附件:
宁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陕县教育体育局
2019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