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市越秀区委统战部招聘辅助人员2人公告
来源:广州市越秀区政府门户网站
2019-02-14 08:43:58
越秀区委统战部公开招聘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越秀区委统战部拟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辅助人员2名。
二、应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辅助人员招用岗位职责与义务。
(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熟练应用计算机办公软件。
(五)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协作意识和大局观念,能够吃苦耐劳,甘于奉献。
(六)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七)既往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招考流程
(一)发布公告。通过越秀信息网等对外公开发布招考公告,发布时间距离报名开始的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时间2019年3月 1日-3月15日,由区委统战部组织人事部门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三)考试。组织符合资格的报名人员统一进行考试,成绩前2名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区委统战部承担。
(五)公示结果。经过考试、体检后拟招用人员名单通过越秀区信息网等对外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发送招用结果。根据考试、体检情况,确定招用人员名单。考生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取消招用资格的,按考试成绩高低依次替补人选。
四、报名方法
(一)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发送报名表电子版至yxtongzb@163.com邮箱;(报名表可登录https://pan.baidu.com/s/1KT6aeCMDWak-u8APGS0vzQ下载)
(二)报名时间:2019年3月 1日-3月15日。
(三)报名要求:所有提交的资料须真实有效,若发现有虚假或失效情况,将取消报名资格。
五、考试办法
报名资格初审合格者通知面试:
(一)考试形式:综合素质面试。
(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各应聘人员保持手机通畅。
六、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经考试、体检后择优确定聘用人员。
(二)辅助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签订、变更、履行、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双方权利与义务。
(三)辅助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区委区政府相关规定的经费标准执行,购买五险一金(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等)。
(四)辅助人员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试用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020-83268411
监督及投诉电话:020-83268152
越秀区委统战部
2019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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