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经法专修学院招聘项目主管1人简章

来源:内蒙古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 2019-02-14 13:48:39

  内蒙古经法专修学院招聘项目主管简章


  内蒙古经法专修学院是1999年经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批准成立的民办高等院校。学院座落在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街128号院内,与内蒙古大学毗邻,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


  学院以国家及自治区社会和经济发展对各类人才的需要为主导,设置有成人高考、网络教育和在职研究生教育,与区内外多所高校建立了广泛的合作关系。其中与东北财经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哈尔滨理工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中国医科大学、中央音乐学院、东北农业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办学关系,以上学校在我院设立了成人教学函授站和校外学习中心。为了充分利用学院的办学优势,还开设了司法考试、银行业专业人员资格考试等多种短期培训班。我院以灵活的学习方式、轻松严谨的学习态度、人性化的教学管理为原则,为广大学生提供专业的学习指导。


  学院秉承“制度先行,规范管理,提高质量,突出特色,打造品牌,构建和谐学院”,深入践行“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与和谐兴校”的办学理念。


  一、招聘对象


  全国应届、历届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项目主管1名:


  (一)岗位职责:


  1、根据学院的发展需求,搭建及落实培训体系,并不断完善;


  2、适时开展培训需求调查,分析,并制定相应培训计划;


  3、负责相关培训项目的落实;


  4、协助区域培训及讲师团队的协调与管理;


  5、组织收集、统计、整理各类培训资料及培训信息、动态、资源等;


  6、制定合理的培训效果评估方式,并对每项培训进行考核评估;


  7、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培训相关工作。


  (二)任职要求:


  1、市场营销、工商管理等相关专业;


  2、相关岗位2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团队管理经验者优先;


  3、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组织能力、培训技能,能熟练掌握学院产品知识及文化。


  培训顾问2名:


  (一)岗位职责 1、负责培训前期资源整合及培训洽谈事宜;


  2、培训中期与客户保持良好的沟通,实时掌握客户需求;


  3、后期暗访、回访固化及提供相应报告;


  4、负责培训项目的营销工作。


  (二)任职要求 1、喜欢教育行业,热爱销售工作; 2、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工作责任心强; 3、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有热情和亲和力;


  4、有销售工作或培训行业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三、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品行优良,作风正派,符合公安机关政审有关规定,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2、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无打架斗殴、酗酒滋事等不良嗜好。


  3、不限户籍、民族、性别。


  4、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岁。


  四、招聘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2月11日--21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把个人简历打包发送至邮箱997670144@qq.com,邮件标题为:应聘岗位+姓名。


  3、本次招聘不设笔试,简历筛选合格人员将于2月21日之后通知面试。


  五、聘用与管理


  本次招聘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由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内经考核不合格,或者严重违反合同及劳动法管理规定的,单位可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六、薪酬及待遇


  工资福利:1.项目主管工资面议。2.培训顾问综合工资3000-5000元,缴纳五险一金。


  七、相关事宜


  招聘工作接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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