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汉中佛坪县委组织部遴选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采取公开考试的方式,从全县各镇办、县直部门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中遴选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和范围
1.公务员职位2名:全县各镇办、县直部门机关符合遴选条件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公务员);
2.事业编制职位2名:全县符合遴选条件的事业单位干部。
二、遴选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党忠诚,理想信念坚定,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业务工作能力强,勤奋敬业;
3.恪守职业道德,遵守社会公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4.热爱工作,有吃苦精神,具有胜任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参加工作必须连续满2年以上(计算时间均截止2019年2月1日);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2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至33周岁,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3.第一学历必须具备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公文写作能力;
5.工作期间年度考核至少为称职或合格格次以上;
6.未受到过任何党纪政纪处分;
7.具备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职位表)。
三、程序和办法
(一)制定遴选方案。根据县委组织部人员编制空缺情况,制定人员遴选计划及具体岗位资格条件。
(二)公布职位
通过佛坪县人民政府网、佛坪党建网、佛坪党建微信公众号及其他相关方式,发布遴选公告。
(三)报名
1.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可在佛坪党建网、佛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佛坪县委组织部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由本人填写并签名。
2.报名时间:2019年2月13日—2月19日。报考者须携带《佛坪县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原件),一寸免冠照片两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职位要求的有关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及一份复印件等材料。
3.报名地点:佛坪县委组织部办公室。
联系人:杨建刚,联系电话:8912345
(四)审查审核
1.对各单位的报考人员名额不做限制,有人员报考即组织考试,没有人员报考即取消遴选。
2.依据规定的范围和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
3.在一定范围内,对符合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发现不适合报考情形的,取消报考资格。
(五)考试
1.笔试。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按至少1:3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数(若报考人员达不到1:3的比例,也可参加笔试,但成绩应不低于其他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实行闭卷考试,具体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公文处理等能力。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笔试结束后,按照得分高低顺序,按遴选人数的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并列者均进入面试。
2.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包括仪容仪表、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反应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由县委组织部领导班子成员、部分有经验的面试考官参与评分,面试评委由5—7人组成。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六)组织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按照遴选职位数与参选人数1:2的比例(不足1:2的,按实际人数进行)确定考察对象。考察过程中,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是否需要回避以及《报名表》中所提供的本人情况是否真实等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核实,并根据考察情况按照遴选计划1:1的比例确定为拟遴选对象。
(七)审批与办理调动手续
遴选对象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不办理行政、工资等手续。试用期满,由县委组织部对其进行实绩考核,经考核合格同意留用的,正式调入;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
附件:
中共佛坪县委组织部
2019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