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市斗门区市政园林管理处兼职法律顾问选聘公告
来源: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政府
2019-02-14 16:27:03
关于选聘珠海市斗门区市政园林管理处兼职法律顾问的公告
为了贯彻落实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单位,根据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选聘珠海市斗门区市政园林管理处兼职法律顾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法律顾问人数和类别
区市政园林管理处兼职法律顾问1名,包括专家、律师。
法律顾问聘期1年,聘期届满可以续聘,法律顾问费每人每年3万元。工作范围主要包括:为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为单位制定、审查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意见,代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诉讼涉法事务,参与重大项目的洽谈,协助草拟、修改、审查重要的法律文书,及需要法律顾问参与的其他涉法事务。
二、法律顾问的受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二)在高等院校从事法学教育或者在研究机构从事专门法学研究五年以上,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领域具有一定影响的法学专家;或者是本市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的执业律师。法学专家、执业律师必须为珠海市2018-2019年度法律服务协议律师事务所,即已报名登记的48家律师事务所(详见附件1)的执业律师。
(三)忠于宪法、遵守法律,未受过所在单位处分,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所在律师事务所近3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四)有相当充足的时间精力履行职责。
(五)没有不适宜担任斗门区市政园林管理处法律顾问的任何情况。
(六)熟悉政府法律事务,具有从事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19年2月14日起至2月28日止。
(二)报名方式
采用个人报名或所在单位推荐等方式。
1. 个人报名
(1)请在“珠海市斗门区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doumen.gov.cn/)下载《珠海市斗门区市政园林管理处法律顾问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详见附件2、附件3)。
(2)请书面填写《报名表》并附相关学历及职称、执业证书、荣誉称号等证明材料,请提交一式两份。
(3)请在报名期限内将上述报名材料邮寄至珠海市斗门区市政园林管理处,地址为: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桥北一区21号,同时将《报名表》电子版(可编辑版本)发送至电子邮箱:dmszyl@163.com
2.所在单位推荐
由推荐单位负责填报《报名表》,并加盖公章。相关报名材料及邮寄地址至: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桥北一区21号。
四、审查与聘任
(一)资格审查与遴选
斗门区市政园林管理处按照公平竞争、择优选聘原则,综合考虑报名者学历或职称、履历、专业能力、在相关领域的影响及个人职业操守,并考虑年龄结构、专业类别比例等因素,在征求有关司法行政部门或者律师协会的意见之后,确定聘任人选名单。
(二)签约并颁发聘书
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聘任人员具体的工作职责以及相关权利义务,并颁发聘书。
咨询电话:梁小姐 5522178 / 吴先生 5522178
附件:1-3下载
附件1 2018-2019年度法律服务协议律师事务所相关信息一览表
附件2(适用专家)珠海市斗门区市政园林管理处兼职法律顾问报名表
附件3(适用律师)珠海市斗门区市政园林管理处兼职法律顾问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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