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洪河医院招聘20人公告

来源: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02-14 17:02:12

  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洪河医院关于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4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洪河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公开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洪河医院为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直属机构,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国家三甲综合医院,单位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大面洪河北路585号(东三环成渝立交桥旁),地处成都市成华、锦江、龙泉驿三区交界处,拥有四川省辅助生殖医学中心、四川省急救中心分站,是该区域内唯一一家“三甲”综合性医院。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洪河医院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及报名要求一览表》)。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方式。


  本次直接考核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或网报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自发布本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3月15日止。


  报名地址: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洪河医院人力资源科(成都市龙泉驿区大面洪河北路585号)


  报名邮箱:rsk7091562@163.com


  咨询电话:028-88424381。


  (三)报名时报考者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网报人员请将所有报名材料以附件形式上传(原件在面试时提供)。


  1、《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1份,每名报名人员仅限报名一个岗位。


  2、有效的专业技术资格证、规培结业合格证或成绩合格单或成绩合格查询结果证明、学历学位证、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


  3、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还需提供能证明专业方向的成绩单或录取通知书或学籍卡等原件、复印件各1份(加盖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鲜章)。


  4、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报考者,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应提供相关高校或省级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证明,认定为相似专业的拟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面试资格。


  四、面试、考核、体检、公示


  (一)面试


  符合本次招聘公告岗位条件的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为现场答辩,考查内容包括:责任心事业感、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协调、专业知识与技能等。


  在面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


  面试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医院网站公布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相关事宜,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医院官网: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洪河医院


  http://www.samspheast.com/


  (三)考核


  医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核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


  (四)公示


  经面试、考核、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主管部门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


  考核招聘工作由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洪河医院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洪河医院纪检028-88424383


  省医院纪检监察室028-87393392


  五、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我单位将拟聘材料报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办理入职手续。招聘人员应承诺与本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5年内不得提出辞聘或调动申请。


  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要求条件,须经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洪河医院人力资源科资格审查、复查、体检、四川省卫健委审核同意、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通过省卫健委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六、其他


  在上述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


  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附件1、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洪河医院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及报名要求一览表


  附件2、《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


  2019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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