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市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招聘公告
江西省宜春市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属参照公务员单位,宜春市委、市政府正县级派出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外工作人员,有关要求公布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2月14日—2月22日(星期六、星期天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6:30
2.报名地点:宜春市温汤镇明月山游客中心(530办公室)
3.报名咨询电话:0795-3519818(办)
联系人:李超 18779519899(手机)
4.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5.报名注意事项:
①报名时填写招聘报名登记表2份;
②报名时携带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及有关荣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有相关工作经历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考试形式:根据岗位需求,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
2.考试时间:2月25日(周一)上午9:00—11:00
3.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的总分按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入面试,入闱最后一名分数相同者一并进入。
2.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判断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面试顺序以当场抽签方式确定,每人限时8分钟,根据面试结果择优录用。
3.面试时间:2月28日(周四)上午9:30—12:00
4.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费用自理。如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以综合评定结果排名依次递补体检。
五、公示和聘用
1.经体检合格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明月天下情微信公众号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人员与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3.聘用人员参照机关管理岗工资发放,3300元左右/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福利待遇;年度考核称职可享受第十三个月工资及绩效奖金等。
4.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有不良记录、受过治安处罚、刑事处罚或涉毒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执行期未满的人员;
(3)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招聘单位开除的人员;
(5)有其他不适合从事相关工作的情形。
六、其他事项
1.招聘过程中由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2.本公告由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报名登记表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