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甘肃白银会宁县执法局补充招聘城管协管员公告
来源:会宁县人民政府
2019-02-17 11:35:36
因岗位流动及城市管理工作需要,会宁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拟面向社会补充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6名(男性)。
二、招聘人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服从安排,事业心强,勤奋敬业,敢于负责,志愿投身城市管理工作;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身高不得低于170cm;
5、年龄18-30周岁的公民,学历均为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6、退伍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7、会宁户籍或生源。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的方式,由会宁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具体组织实施。
(一)报名时间
2019年2月15日至2月17日,共3天。
(二)报名地点
会宁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306办公室(县幼儿园巷内)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请报考人员携带毕业证原件(复印件两份)、户口本、身份证、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两张、无违法犯罪证明(派出所出具)、政治历史清白证明(村委会出具证明,乡政府加盖公章)及个人简历一份,退伍军人需要提供退伍证原件。现场填写《招聘人员个人简历》。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
考试工作由会宁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具体负责实施,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所有考试内容均为百分制)。
考试成绩的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对体检不合格者等额替补。
(一)考试内容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法律业务知识》等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为主。
(二)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2019年2月18日上午8:30
面试时间:2019年2月18日下午3:00
(三)考试地点
会宁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二楼会议室
考试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用自理。
六、工资待遇
经体检合格,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考核合格的,执行最低工资标准1520元/月·人(以后随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并按规定缴纳四项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
七、招聘纪律
报考人员要遵守招聘纪律,不得弄虚作假,违者取消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一经发现取消被聘用资格。对在报考、考试、体检中弄虚作假、违反纪律的单位、个人要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943-3229290
一、招聘计划
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6名(男性)。
二、招聘人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服从安排,事业心强,勤奋敬业,敢于负责,志愿投身城市管理工作;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身高不得低于170cm;
5、年龄18-30周岁的公民,学历均为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6、退伍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7、会宁户籍或生源。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的方式,由会宁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具体组织实施。
(一)报名时间
2019年2月15日至2月17日,共3天。
(二)报名地点
会宁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306办公室(县幼儿园巷内)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请报考人员携带毕业证原件(复印件两份)、户口本、身份证、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两张、无违法犯罪证明(派出所出具)、政治历史清白证明(村委会出具证明,乡政府加盖公章)及个人简历一份,退伍军人需要提供退伍证原件。现场填写《招聘人员个人简历》。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
考试工作由会宁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具体负责实施,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所有考试内容均为百分制)。
考试成绩的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对体检不合格者等额替补。
(一)考试内容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法律业务知识》等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为主。
(二)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2019年2月18日上午8:30
面试时间:2019年2月18日下午3:00
(三)考试地点
会宁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二楼会议室
考试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用自理。
六、工资待遇
经体检合格,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考核合格的,执行最低工资标准1520元/月·人(以后随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并按规定缴纳四项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
七、招聘纪律
报考人员要遵守招聘纪律,不得弄虚作假,违者取消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一经发现取消被聘用资格。对在报考、考试、体检中弄虚作假、违反纪律的单位、个人要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943-3229290
会宁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9年2月14日
2019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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