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内蒙古鄂托克旗第二人民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3人简章
鄂托克旗第二人民医院2019年度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充实和加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鄂托克旗第二人民医院根据业务发展及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招聘原则
1.按需设岗、计划内招聘的原则。
2.严格考核、保证质量的原则。
3.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报名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具有无私奉献、刻苦钻研、团队协作精神,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能胜任医疗卫生工作。
4.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后出生),直接进入面试者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5.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应说明理由。同一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6.本人或婚恋对象在鄂托克经济开发区(棋盘井镇)居住和工作,以及有二级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三、岗位需求表
招聘岗位 |
岗位 方向 |
拟聘 人数 |
学历专业 |
其他条件 |
临床 |
内科 |
2 |
报考临床岗位的人员,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或相关专业毕业。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学历,临床医学或相关专业毕业,且持有相应的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者,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注:以执业助理医师被录取者,要求到岗后2年内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否则医院有权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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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科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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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产科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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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科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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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鼻 喉科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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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科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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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技 |
超声科 |
2 |
报考超声科的人员,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要求医学影像学专业毕业。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专及以上学历,医学影像学毕业,且持有相应的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者,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注:以执业助理医师被录取者,要求到岗后2年内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否则医院有权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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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科 |
1 |
报考放射科的人员,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要求放射医学、医学影像学专业毕业。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专及以上学历,放射医学、医学影像学专业毕业,且持有相应的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者,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注:以执业助理医师被录取者,要求到岗后2年内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否则医院有权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2月18日—2月28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址: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棋盘井镇生态园北门,鄂托克旗第二人民医院门诊三楼综合办公室。
3.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必须持简历、第一学历毕业证书(专科及以上要求附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身份证、户口本、执业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通知单)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以及《鄂托克旗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1份(报名登记表可在医院官网http://eqeyy.org.cn/“通知公告”栏目中自行下载填写),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2)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须将本人简历、第一学历毕业证书(专科及以上要求附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身份证、户口本、执业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通知单)原件、扫描件、近期1寸免冠彩照及填写完整的《鄂托克旗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报名指定邮箱(eqeyy6485905@163.com)。
5.报名比例: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最低达到2: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计划。
五、资格审查
报名审核人员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资格审查人员在报考人员填写的《鄂托克旗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审核情况一栏签署“同意报名”意见,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
六、招聘程序
1.笔试:不划定考试复习范围。
2.面试:由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
3.成绩统计: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总成绩根据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具体考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在报名截止后另行通知。
七、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对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应聘人员体检工作在鄂托克旗第二人民医院进行,费用自理。
八、公示
经面试、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鄂托克旗第二人民医院公示栏、网站、微信公众平台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477-6485999 6485955。
九、聘用政策及薪酬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鄂托克旗第二人民医院综合办公室报到,办理聘用人员相关手续;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一经聘用,有执业医师证者试用期限为三个月,有执业助理医师证者试用期限为六个月,试用期工资每月2000元,表现优秀者,经考核合格可缩短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医院同其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待遇执行医院统一薪酬体系,专业能力表现优秀者可执行协议工资。未取得相应岗位执业资格证书者,限期考取,本科学历限期2年内考取,专科学历限期3年内考取。在未取得相应岗位执业资格证书之前,根据医院薪酬体系大学毕业生薪酬制度发放,规定时限内未考取相应岗位执业资格证书者,医院有权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3.医院统一为聘用者缴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险、失业险、生育险)。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
十一、其他
1.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鄂托克旗第二人民医院所有,该《简章》在鄂托克旗第二人民医院官网同步发布。
2.公开招聘相关内容咨询:联系人:张院长 0477-6485999
鄂托克旗第二人民医院
2019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