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仙桃市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湖北省大学生村官选聘管理办法》要求,经研究决定,从仙桃市在岗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2.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根据乡镇事业岗位空编情况,确定考核招聘岗位为市排湖风景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1.目前在岗大学生村官,任满两个聘期(2012年—2018年)、当选并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一届且聘期内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或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及地点:2019年2月18日—2019年2 月20日,仙桃市委组织部组织科(1424室)。
3.须提供的资料:
①下载并如实规范填写《仙桃市从在岗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审批表》一式三份(见附件)。
②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③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④年度考核情况证明。
4.大学生村官本人提供的资格审查信息及资料要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对大学生村官的资格审查贯穿报名、资格审查、考察、公示、聘用等全过程,期间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视情节按相关规定做出禁考等严肃处理。
5.逾期不予受理。
6.本次考核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考核考察
1.召开民主测评会。参会人员范围为考察对象所在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部分党员和群众代表,原则上不少于30人。
2.征求群众意见。考察组采取入户走访形式,随机走访10户以上群众,征求对考察对象的意见。
3.个别谈话。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听取有关方面对考察对象的意见。谈话范围为考察对象所在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部分党员和群众代表,联系该村(社区)的乡镇领导及包村(社区)干部。
4.实地查看和查阅相关资料。重点查看考察了解其政治表现、能力素质、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以及所在村(社区)村容村貌、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脱贫攻坚等情况。查阅考察对象个人“三龄两历”,个人和所在村(社区)党组织受表彰情况等。
(三)体检
1.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有关规定执行。
2.进入体检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时按规定逐项参加体检,对体检结果有疑议的,经本人申请,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不按规定项目参加体检,体检项目缺项的,取消其应聘资格。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仙桃组工网、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经审核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对反应问题经查属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予以清退。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到上岗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成立由组织部门和人社部门共同参与的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夯实工作责任,确保考核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2.严肃纪律。严格遵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有关要求和规定,坚持原则,严格程序,真正把大学生村官中的优秀人员招聘到事业岗位上来。
六、其他事项
此次招聘工作由市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仙桃市纪委监委全程监督。招聘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本方案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28-3490028 0728-3323315
市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