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河池大化县人民法院招聘12人公告
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根据工作需要,经院党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人,为做到招聘过程公平、公正、公开,特此公告。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应聘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2月13日至2001年2月13日期间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2月13日至2019年2月19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址: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楼政工科
3.报名方式:
(1)填写《报名登记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荣誉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及1张2寸近期免冠照片,原件审核后退还报名者。报名者应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负责,根据择优原则确定面试人选。
(三)笔试(机试)
由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审查者参加笔试(机试)。
(四)面试
笔试(机试)结束后,由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现场通知通过笔试(机试)参加面试。
(五)考察
由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评审小组对入围人选进行考察。考察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面谈等方式进行,对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制观念、自律意识、能力素质等进行考察。经院党组班子研究讨论确定拟聘人选,对拟聘人员由政工科直接通知相关人员。
应聘司法警察的由我院组织进行体能测试。
(六)体检
入围人选由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通知到指定的县(市)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后,因身体不合格者或其他原因出现人员缺额时,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
四、用工方式
根据政审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接收人选,组织人员与我院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1年(不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院党组班子研究决定,同意正式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工作表现优秀的合同期满后可继续签订聘用合同。
五、工资、福利待遇及管理
工资待遇按相关文件精神每月按3100元核发(含个人、单位缴纳的“五险”)。差旅补助等待遇按大化瑶族自治县统一规定执行;休假待遇按本单位请休假制度享受相应休假。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政工科
地址:广西河池市大化瑶族自治县建丰路2号
联系电话:0778-5820099
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19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