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河池大化县人民法院招聘12人公告

来源:大化县人民法院 2019-02-18 13:20:31
  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根据工作需要,经院党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人,为做到招聘过程公平、公正、公开,特此公告。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应聘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2月13日至2001年2月13日期间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2月13日至2019年2月19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址: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楼政工科


  3.报名方式:


  (1)填写《报名登记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荣誉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及1张2寸近期免冠照片,原件审核后退还报名者。报名者应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负责,根据择优原则确定面试人选。


  (三)笔试(机试)


  由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审查者参加笔试(机试)。


  (四)面试


  笔试(机试)结束后,由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现场通知通过笔试(机试)参加面试。


  (五)考察


  由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评审小组对入围人选进行考察。考察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面谈等方式进行,对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制观念、自律意识、能力素质等进行考察。经院党组班子研究讨论确定拟聘人选,对拟聘人员由政工科直接通知相关人员。


  应聘司法警察的由我院组织进行体能测试。


  (六)体检


  入围人选由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通知到指定的县(市)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后,因身体不合格者或其他原因出现人员缺额时,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


  四、用工方式


  根据政审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接收人选,组织人员与我院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1年(不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院党组班子研究决定,同意正式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工作表现优秀的合同期满后可继续签订聘用合同。


  五、工资、福利待遇及管理


  工资待遇按相关文件精神每月按3100元核发(含个人、单位缴纳的“五险”)。差旅补助等待遇按大化瑶族自治县统一规定执行;休假待遇按本单位请休假制度享受相应休假。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政工科


  地址:广西河池市大化瑶族自治县建丰路2号


  联系电话:0778-5820099


  附件: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招聘岗位.doc


  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19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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