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安徽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招聘22人公告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核)、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
详情见《滁州中西医结合医院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计划表》)。
5.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报考招聘岗位聘用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8)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由医院统一发布,请于2019年2月18日后登陆医院网站(http://www.czzxy.cn)或滁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czzwgk.gov.cn)。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为2019年3月4日—12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在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人事科。
咨询电话:
院人事科:(0550)3510810 贾科长15305500550
院医务科:(0550)3510885 陈科长13335506678
2.应聘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相关的资格证书。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以上各项报名证件和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两份。
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任职两年以上年度考核称职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人员,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按规定兑现加分政策。报名时须携带相关服务证书和材料在报名现场审核并填写相关表格,逾期不再补办。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3.应聘人员须下载填写《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提交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4张。
4.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要求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5.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6.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请根据医院工作人员的通知,携带身份证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核)
1.考试(核)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2.成绩公布
各岗位考试(核)结束后,于3个工作日内在医院网站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与招聘岗位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笔试成绩、学历层次、是否具备相应执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职务、省三好学生或省双优生、英语等级、计算机等级等方面的情况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在医院党委指导下,由院人事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复核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对体检或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等均合格的人员将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医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医院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
试用期满后经用人科室考核合格的,工资参照本院同类聘用人员标准执行,缴纳五险一金。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新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纪律和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医院纪委的监督。监督电话: 0550-3977799
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2019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