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云南楚雄技师学院紧缺人才招聘6人公告
来源: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02-20 11:28:43
楚雄技师学院2019年紧缺人才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楚政发〔2016〕11号)和《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楚雄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楚人社发〔2013〕16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 “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示范引领、整体开发”的人才发展指导方针,遵循职业教育办学规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加快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引进符合我院教育教学要求,具有优秀道德品质、较强专业知识和能力的高技能人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上级有关部门关于事业单位紧缺人才引进的相关程序和要求进行招聘。学院纪检部门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三、组织领导
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成立楚雄技师学院2019年紧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相关工作。在组织人事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
四、2019年紧缺人才招聘基本条件及岗位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2、岗位资格条件
五、实施步骤
(一)发布公告
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7个工作日招聘公告。
(二)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3月1日上午9:00—3月5日下午5:00。报考人员将个人简历、自荐材料电子版一份发送至楚雄技师学院组织人事处邮箱。邮箱地址:
cxjsxyzzrsc@126.com
2.现场确认报名时间:2019年3月6日上午8:30—12:00。现场确认报名地点:楚雄技师学院组织人事处人事科办公室。
应聘人员在网上进行预报名后,本人须于2019年3月6日上午8:30—12:00,持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楚雄技师学院组织人事处人事科进行现场确认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报名且未确认报名信息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联系电话: 3031005、3031002、3031012
(三)资格审查
审查应聘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其他个人相关证件资料是否真实有效,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相关报考条件。如果是国外颁发的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报考1801、1802、1804岗位的考生年龄不超过 35周岁(1983年 12月 31日后出生),报考1803、1805岗位的考生年龄不超过38 周岁(1980年12月 31日后出生)。
未按期参加资格审查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考试资格。材料不全的应聘人员,不予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通过者,方可参加考试。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的应聘人员,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审查合格者提交个人小一寸免冠近照2张(蓝底证件照),领取考试须知和准考证。
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3月6日上午8:30-12:00。地点:楚雄技师学院组织人事处人事科办公室。
(四)考试工作
根据资格审查情况,成立招聘考核组,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考试。
1.考试内容及办法
考试采取面试加专业考核的形式进行。面试内容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素质、外貌体态、语言表达能力进行综合评价。专业考核内容为课堂教学考核,即由本人自主选取所报考岗位的专业(专项)内容进行讲授。考生根据本人选取的讲授内容在进入考场时向评委提供一式五份书面教案,教案将作为专业考核内容之一予以评分。考试内容见附件:《楚雄技师学院2019年紧缺人才招聘考试评分表》。
2.评分办法
《楚雄技师学院2019年紧缺人才招聘考试评分表》考核总分100分。由7名评委分别评定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剩下5名评委的平均分即是该考生的最后得分(最后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2019年3月9日上午9∶00正式开考。考试采取面试加课堂教学考核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考试时长为25分钟(其中面试时间5分钟,课堂教学考核时间20分钟,分段计时)。
考试地点:楚雄技师学院。
4.考试纪律
(1)考生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准时到达指定位置。考生进入考点大楼门口,必须关闭所有通讯工具,并自觉交由指定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2)考生于3月9日上午 8:00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候考,参加考试顺序抽签。考生逾时15分钟不到考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4)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及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
(5)考生在等待考试期间,要在工作人员的安排下,到指定地点候考,不准高声喧哗。考试期间除本考场考官、工作人员外,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考场;除考生候考室工作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禁止进入考生候考室,严禁考官和工作人员与未面试的考生接触及交谈。
(6)考官及考务人员有符合回避情形的须主动申请回避。
(五)确定考察对象
招聘考核组在考试结束后,依据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经学院紧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学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经学院党委会议审定,报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六)综合考察
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技能、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有《楚雄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中规定视为考核不合格的十种情形之一或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七)体检
学院统一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学院在符合录用标准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八)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后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方可办理入职聘用手续。
(九)办理聘用手续
考察、体检合格且公示无异议者,经学院党委同意,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等相关手续。不按规定时间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考生必须对审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保证所提供的信息、证件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完全相符。若所提供的信息、证件材料不实或违反有关纪律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全部责任。
(十一)试用期
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楚雄技师学院纪委全程参与,加强监督。
(二)为确保招聘考试过程中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开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学院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和保密纪律,禁止违规违纪行为。工作人员和参考人员如有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参考人员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监督举报电话:
楚雄技师学院纪委:3259196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389685
楚雄技师学院
2019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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