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营凤凰城街道遴选农村专职网格员35人简章
凤凰城街道遴选农村专职网格员简章
为进一步统一规范农村网格员遴选程序,根据市、县关于深入推进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的有关要求,制定本简章。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各行政村为单位公开报名,村组织推荐,街道统一考核,择优选用。
二、岗位和数量
遴选34个行政村(不含东尹王、柏茂张、西尹王、北朱、吴苟李、彭家、姚刘、前宋、崔湾9个村)专职网格员35名(其中,北于村因总人口1000人以上遴选2名,其余村各遴选1名)。
三、网格员职责
网格员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信息采集员、走访巡查员、政策宣传员、便民服务员、事项督查员,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基础信息采集。做好网格内人、地、物、事、组织、民族宗教等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及时上报网格内动态信息。
2、社情民意收集。通过到网格走访巡查等方式,了解社情民意,排查梳理各种不安定因素,及时反映群众诉求。
3、重点人员管理。了解掌握网格内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租户、涉稳重点人员、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重点青少年、参与邪教人员等人员群体情况,及时将相关情况录入上报,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服务管理工作。
4、矛盾排查化解。及时了解和上报网格内矛盾纠纷,第一时间进行调处或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和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方式表达诉求、维护权益。协助做好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危机干预和信访事项化解。
5、安全隐患排查。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对网格内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交通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等隐患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排查,及时将相关情况录入上报,督促有关方面对存在问题抓好整改。
6、政策法规宣传。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党委政府重要决策等,协助做好网格内基层党建工作和平安创建、文明创建活动,引导群众自觉遵纪守法,倡导文明社会风尚。
7、民生事项服务。根据居民服务需求和诉求事项,结合实际,通过公共服务代办等方式,协助有关部门为居民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8、开展常态化走访,重点做好以下两方面内容:①七必访:一是生活困难居民每月必访;二是独居空巢老人每月必访;三是残疾人员家庭每月必访;四是患有重大疾病及突遭重大事故的居民每月必访;五是外来务工人员每月必访;六是重点帮扶人员每月必访;七是失业人员每月必访。②八必报:一是公共设施损坏必报;二是公共场所不洁必报;三是公共卫生危险必报;四是公共安全隐患必报;五是公共秩序混乱必报;六是公共权益侵害必报;七是公共服务不周必报;八是公共道路不畅必报。
9、落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遴选范围、条件
(一)参加遴选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出生日期截止时间为:1969年2月20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本村户籍且长期在村内居住的村民,能熟练操作电脑、智能手机及微信、QQ等相关软件;
2、具有较高的群众威信,熟悉、适应村务工作、群众工作;热情热心,愿意投身公益事业,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语言表达能力;
3、身体健康,有充足的工作时间,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4、遵纪守法,思想品行端正,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有规矩意识;
5、除“三职”干部(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文书)以外的村“两委”成员、曾从事村级人民调解工作、信访信息联络员工作、计生主任、妇联主席、村民小组长、优秀退伍军人、警务助理等群众基础好、业务能力强、熟悉本村网格情况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出生日期截止时间为:1964年2月20日以后出生),中共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选用。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村民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村民;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村民;
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3年、辞职末满1年的村民;
5、截止报名时已参加其他单位招考尚在考察期间的村民;
6、本人及家庭成员曾发生过非正常信访的村民;
7、本人及家庭成员参与邪教组织的村民;
8、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由利津县政和劳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五、遴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个人报名、村支部推荐的方式,统一到本村党支部报名,由村党支部初步审核上报工作区把关,街道进行资格审查后,集中报利津县政和劳务有限公司。
2、报名时间:2019年2月20日上午8:00至2019年2月22日下午5:00
3、报名办法:符合条件的村民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持原件和复印件3份),3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等有效证件及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报名登记表。
4、资格审查:由街道纪工委、党建办、综治办、派出所、信用社、计生办等相关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考试
1、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总分为100分,根据选用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按30%计入总成绩。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面试评委进行当场打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70%计入总成绩。
3、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已经被选用的予以解除劳务协议。
六、体检与考核
1、根据综合总分排名顺序,按与本行政村拟选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
2、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医院参加集中体检。体检人员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资格。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3、审核:对体检合格的拟选用人员,由定向服务单位进行审核,并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审核不合格的不予选用。
4、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或有其他放弃等情况的,按报考本行政村人员中总分排名依次递补。
七、办理选用手续
1、公示:在指定网站或在相应的村级网格区域内对拟选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
2、选用:公示结果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选用的,按规定与利津县政和劳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协议。三个月内经街道办事处反馈不合格或不适应本工作的人员予以解除劳务协议,因此造成的空缺,根据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
3、待遇:按照被选用人员提供劳务情况支付劳务费,每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人均约1500元,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基本工资按照网格实际情况确定档次)。
4、保险:由利津县政和劳务有限公司统一组织被正式选用的人员缴纳意外伤害保险。
八、其他
其它未尽事宜,由凤凰城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凤凰城街道办事处
2019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