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象山县应急管理局招聘编外人员1人公告

来源:象山县人力社保局 2019-02-21 09:13:57
  象山县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拟招聘编制外人员1名,性质为劳动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及岗位名称


  1.单位:象山县应急管理局;


  2.岗位名称:办公室文书。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象山户籍;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2月26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三、工资待遇


  1.年收入为3.5万元;


  2.五险一金保障;


  3.其他待遇。


  以上待遇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2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象山县应急管理局(象山县丹西街道象山港路429号应急管理大楼309室);联系人:孔老师;联系电话:0574-65777909。


  3.报名要求: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报名表(附件)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照2张前来报名。


  五、招聘录用程序和办法


  1.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试。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组织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1.新聘用人员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本次考试成绩1年内(自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有效。如因人员空缺或工作需要调离,需替补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本次招聘工作受县纪委派驻第七纪检组的监督,投诉电话:0574-657529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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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象山县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报名表


  象山县应急管理局


  2019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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