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建设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来源:大鹏新区政府在线 2019-02-21 10:24:41
  大鹏新区城市建设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大鹏新区城市建设局近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大鹏新区城市建设局初级技术岗1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符合《大鹏新区城市建设局公开招考编外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详见附件1)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四)不受理下列人员的招聘申请:
 
  1.触犯刑法,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3.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原则、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招聘,按成绩由高到低1:1录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
 
  2.报名时间:即日起截至2018年2月25日17:00(现场报名时间为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周六、周日不接受现场报名)。
 
  3.现场报名地点: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岭路1号大鹏新区管委会4号楼4313办公室;电子邮件报名邮箱:longpeipei@dpxq.gov.cn。
 
  4.联系人:龙小姐;电话:0755-28333254。
 
  5.报名注意事项:
 
  (1)现场报名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2)报名者所学专业应与《职位表》要求相符。
 
  (3)报名者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名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名要求低学历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学历的专业和学位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如:岗位要求最低学历本科、最低学位学士,本科和研究生专业均要求法学,如报名者的研究生专业为法学,应具备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如报名者的本科学历为法学、研究生学历为非法学,还应具备法学专业的相应学位。
 
  (4)报名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初审。
 
  1.现场报名的,资格初审同时进行;电子邮件报名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务必提交相关材料纸质件。报名、资格复审时须提交如下资料:
 
  (1)《大鹏新区城市建设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原件;
 
  (2)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大专及以上的同时提供验证证明)复印件;
 
  (4)《深圳市大鹏新区机关事业单位拟聘编外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详见附件3,采用个人申报承诺制度,承诺本人计生信息真实可靠,如不符合,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原件;
 
  (5)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6)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以及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工资单、人事部门开具的在岗证明等原件;
 
  (7)职位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职称证书、驾驶证、退伍军人证书、相关技能证书等复印件。
 
  注:资格初审要求提供复印件材料的均须查验原件,报名者须按照报名要求,提前准备有关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学历学位验证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工作合同、工资单、计划生育调查表、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可不在资格初审时提供,但须书面保证最迟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供该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报名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准确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将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初审是对报名者资格条件的初步确认,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复核结果为准。
 
  2.报名人数过多时,我局将在资格初审时根据优中选优原则进行筛选。如报名者未收到面试短信或电话通知,即视为未获得面试资格。
 
  (三)面试。
 
  经资格初审,直接采取结构化面试测评方式。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照1: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和体检人员。
 
  (四)体检。
 
  获得体检资格的报名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资格复审及聘用。
 
  面试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经资格复查后,报新区组织人事主管部门审批,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体检或报名资格复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用工模式和待遇
 
  (一)正式录用后,按有关规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
 
  (二)工资福利待遇按大鹏新区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建设局负责解释。
 
  大鹏新区干部人事监督举报热线:0755-28333330。
 
  附件:1-3下载
 
  1.大鹏新区城市建设局公开招考编外人员职位表
 
  2.大鹏新区城市建设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3.深圳市大鹏新区机关事业单位拟聘编外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
 
  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建设局
 
  2019年2月20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