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宁阳县消防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收简章

来源:宁阳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2019-02-21 11:48:00

  宁阳县消防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收简章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依据《泰安市专职消防员招收管理办法(试行)》(泰政办发[2012]42号)和《山东省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1号),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招收部分政府专职消防员。


  一、招收性质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是一份崇高而光荣的职业,是和平时期人民生命财产的保护神。从事这项工作,不但有丰厚的报酬、完善的社会保险,而且还能锻炼就业人员的意志、性格、社会责任感,十分有利于广大青年的人格成长,宁阳县消防大队欢迎广大有志青年踊跃报名。


  二、招收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消防工作。


  2、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传染性疾病,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


  3、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奉献意识,服从组织分配。


  4、年龄在18周岁至25周岁的男性公民。


  5、退役军人或职业技术学校毕业、具备一技之长,符合消防队伍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岗位需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并将年龄上限延长至30岁。另外,原武警消防退役军人一经录用可按其军龄套改相应工资档次,其他兵种退役人员根据其表现同样可按其军龄套改。


  三、录用及工资待遇


  1、新招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面试、体能最终通过考核正式录用的人员,按照支队安排统一签订劳动合同,逐年晋级。期满协议关系即行终止,表现优秀、本人自愿、符合条件的可按有关规定续签合同。


  2、合同期内基本工资逐年递增,入职第一年工资(除去自己缴纳保险费用)为3000元。缴纳六险(养老、医疗、生育、失业、意外、工伤)。实行集中就餐,生活费标准每人21元/天,免费住宿。一年两次统一发放制式服装。每年由单位组织身体健康检查一次。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工作表现优异,符合入党(团)条件的可发展加入党(团)组织。


  3、合同期内可享受轮休假,每月6-8天,休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四、管理模式


  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参加灭火救援工作的范围与国家消防救援队伍相同,参照执行准军事化管理和24小时执勤备战。在保证执勤力量、无特殊任务的情况下,实行轮休制。


  五、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需带本人公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证明记录,有专长的带专业技能证书,退伍军人请携带“退伍证”。


  宁阳中队:宁阳县文化路79号(建设银行东)


  联系电话:5621225  联系人 孙名扬 18853801235


  磁窑中队:蟠龙山大道与矩平大街交叉口东200米


  联系电话:5811119  联系人 陈传凯 18805386759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