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四川雅安芦山县人民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9人公告

来源:雅安人事考试网 2019-02-21 14:08:27

  芦山县人民医院2019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试行办法》规定,结合芦山医疗卫生工作需要,芦山县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职位及范围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名额为19名,具体招聘岗位、名额及招聘条件详见《芦山县人民医院2019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附件一)。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其中,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在现场报名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知识;


  4、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5、年龄18—35周岁(1983年3月4日—2001年3月8日期间出生);其中,岗位年龄要求为40周岁及以下的,须在1978年3月4日—2001年3月8日期间出生;岗位年龄要求为45周岁及以下的,须在1973年3月4日—2001年3月8日期间出生;


  6、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年限、工作经历等时间计算截止2019年3月8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参公管理事业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公务员(参公管理事业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解聘)未满三年的;


  5、现役军人;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具体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报名。报名工作由芦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4日—3月8日(上午8:00-下午5:30);


  2、报名地点:芦山县芦阳镇东风路203号芦山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


  3、报名要求资料:1寸免冠近照2张,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从业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芦山县人民医院2019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芦山县人民医院2019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人员花名册》(附件3)纸质档一份及电子档;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面试费。其他交通、食宿等相应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进入笔试环节。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隐瞒实情的,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1、本次招聘专业条件审核以岗位要求的专业为准,考生所学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专业完全一致,其中,涉及专业类别的,以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为依据。考生所学专业一律以学历证书所载专业为准;


  2、对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考生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3、考生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考生如系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拟毕业时间、拟取得的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的相关证明;


  5、岗位报考资格条件中要求的2018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需在资格审查时现场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查询成绩,成绩合格者现场打印成绩单。


  四、考试安排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工作由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芦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实施。


  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开考比例为3:1(临床医学及中医学专业岗位可以放宽到1:1,其他岗位未达到3:1比例的则调减或取消岗位);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开考比例为3:1,未达到3∶1比例的,其岗位报考并参加笔试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9年3月10日,缺考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笔试内容:专业技术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不指定参考资料;


  3、笔试地点:中共芦山县委党校;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后7天内在雅安人事考试网、芦山县人民医院官网上进行公布,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19年3月30日;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


  3、面试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1、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办法确定。加试方式由芦山县人民医院会同芦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协商确定);


  2、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招聘名额3倍的岗位,芦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在面试结束后可视面试情况,商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可按岗位分别划定,也可统一划定。凡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考核等后续招聘程序;


  3、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体检工作原则上在2019年4月20日前结束。


  六、考核


  体检合格后,考核工作由芦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实施。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考核工作原则上在2019年4月30日前结束。


  七、公示


  在雅安市人事考试网、芦山县人民医院官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因公示有异议、自动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人员。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由芦山县人民医院和芦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报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并提供解除人事或劳动关系的相关书面依据。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管理按照《雅安市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制管理的实施意见》执行,其中首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1年,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6个月(再次参加工作的人员是指考生原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上岗或不签定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受聘人员最低服务期为6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三年内不得申请县内调动,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未经批准不能辞聘或申请调出县外。


  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因考生联系电话有误或不畅通导致无法将有关事宜通知到考生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进行,全程接受纪委监委的监督。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规定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芦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5-6525924、 18123361667


  监督电话:中共芦山县纪委监察委:0835-6523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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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芦山县人民医院2019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附件2、《芦山县人民医院2019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附件3、《芦山县人民医院2019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人员花名册》


  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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