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广州白云区太和镇政府招聘纪委监察室人员公告

来源: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 2019-02-22 09:28:56
  太和镇政府公开招聘纪委监察室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白云区太和镇人民政府定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纪委监察室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白云区太和镇人民政府计划招聘纪委监察室政府雇员1人。
 
  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未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近三年内没有参与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行为;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认同政府雇员身份,履行政府雇员义务;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年龄、职称等要求;年龄和学历、学位及专业技术资格证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2月28日;
 
  5.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有参加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所需条件:
 
  1.行政辅助岗位: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按报名截止日期计算),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2.中共党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2月21日至2月2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太和镇人民政府组织人事办公室(2)(地址:白云区太和镇朝亮南路22号3号楼二楼);
 
  3.报名人员须提供的资料和证件:
 
  (1)《太和镇公开招聘编外合同人员报名表》(需张贴小一寸近期彩照,具体表格见附件);
 
  (2)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学位证(无可不提供)、计生证(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等原件和复印件(其中身份证正反面须复印在同一A4纸上;户口簿的家庭页与个人页复印在同一A4纸上;计生证有填写页皆须复印);
 
  (3)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如本人无法直接办理的可由组织人事办协助开具介绍信给考生到派出所办理)。
 
  (二)资格审查
 
  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准予参加考试。符合条件的人员将由镇组织人事办以短信形式通知考生考试的时间和地点,考生在接收相关短信后及时回复是否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机试两部分。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按4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机试内容主要为基本的办公软件操作,满分为100分,机试成绩按2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四)面试
 
  1.面试由组织人事办和各用人部门一起组织。
 
  2.通过资格审核后,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拟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合格人选不足时按实际人数确定)。
 
  3.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能力、协调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处置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成绩按4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4.参加面试人员由镇组织人事办在考试成绩出来后以短信形式通知考生面试的时间和地点,考生在接收相关短信后及时回复是否参加面试。
 
  5.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录用。
 
  (五)体检
 
  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考《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则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六)考察
 
  由招聘单位组成考察小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如考察不合格,可在总成绩合格和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七)公示和录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考生,报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录用人员试用期由镇政府进行考评,合格者给予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若试用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四、工资待遇
 
  参照白云区政府雇员相关文件执行,另实行绩效考核奖励。
 
  绩效考核奖励按照本镇相关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1.考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黑色签字笔;
 
  2.由于考生未能按照此公告要求的时间提供相关的证件、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附件:《太和镇公开招聘编外合同人员报名表》
 
  联系人:阳小姐
 
  联系电话:87438561
 
  太和镇组织人事办
 
  2019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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