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北衡水市中医医院选聘工作人员8人公告

来源:衡水市中医医院 2019-02-25 10:57:22
  衡水市中医医院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短缺专业人才的意见》精神,经研究审定,衡水市中医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8名,结合实际制定选聘方案如下:
 
  一、选聘单位及招聘原则
 
  (一)选聘单位:衡水市中医医院
 
  (二)招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范围及方法
 
  (一)选聘范围
 
  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应届生或往届生,且满足专业要求的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二)选聘方法
 
  按照制定的选聘方案: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测评、考核、体检、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条件、岗位及人数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报名时间:2019年2月25日至3月1日
 
  (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衡水市中医医院10楼人事科 电话:2688226
 
  发布信息平台:衡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及衡水市中医医院官网。
 
  (二)审查资格条件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执业医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小2寸近照2张。资格审核合格后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发放《准考证》。
 
  (三)测评考核
 
  在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水平的同时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及对报考职位的匹配性等,包括应变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述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服务意识、举止仪表。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或其他测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一般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四)体检
 
  按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
 
  (五)考察
 
  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与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考察不合格者,由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提出取消聘用资格的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六)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部门提出聘用意见,连同招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考试成绩、体检情况、考核材料及相关证件,按程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报人社部门办理手续。
 
  选聘程序由用人单位在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组织实施。
 
  2019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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