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苏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招聘24人简章

来源:领航招聘网 2019-02-25 15:45:00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2019年聘用制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简章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位于栖霞区尧佳路99号。因单位工作需要,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24名聘用制工作人员,其中:人事专员2人,文员13人,驾驶员9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强,爱岗敬业,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


  3、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参加非法组织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包括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治安处罚或信用惩戒的,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受到开除公职、军籍、党籍、团籍、学籍等处分或曾被解聘、开除、辞退的;


  4、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处刑罚的;


  5、直系亲属在本院工作的;


  6、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三)招聘岗位、人数、职责及任职要求:


  招聘岗位一:人事专员


  招聘人数:2人


  职责:


  执行法院的人事制度与招聘计划,员工培训与发展规划,绩效评估,员工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福利等方面工作;执行并完善员工入职、转正、调动、离职等相关政策及流程;员工人事信息管理与员工档案的维护;核算薪酬福利;其他人事日常工作。


  任职要求:


  1、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等相关专业优先;


  2、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居住在南京;


  3、具有人事工作2年以上工作经历,在人员招聘、引进、培训及考核、激励等方面有实际操作能力;熟悉国家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熟悉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流程和运作方式;


  4、具有较好的书面、口头表达能力,具有亲和力、沟通领悟能力和服务意识,有强烈的责任感及敬业精神;


  5、具有良好的计算机应用水平,熟练操作office办公软件(word、excel、PPT)。


  招聘岗位二:文员


  招聘人数:13人


  职责:


  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和文书送达工作;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接待来访、处理来信工作,协助审判人员进行调查以及对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等;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任职要求:


  1、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法律、文秘相关专业优先;


  2、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居住在南京;


  3、报考时计算机速录技能100字/分钟正确率达到70%以上(正式录用后再逐步提高)。


  招聘岗位三:驾驶员


  招聘人数:9人(其中持A1驾照3名)


  职责:


  1、根据车辆主管的调度安排按时完成出车任务,保证行车中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注意行使安全;


  2、执行出车任务前,进行车辆检查,确保车辆状况良好;


  3、执行出车任务完毕,进行车辆的清洁和日常维护工作,按照单位或者车辆相应要求进行车辆定期维护和保养、年检;


  4、按照单位相关规定做好行车记录工作;


  5、停车待命时,协助其他同志做好相关工作,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


  1、高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年龄在25周岁以上(1994年12月31日前)、4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及以后出生),居住在南京;


  3、持C1及以上驾照(同等条件下A类、B类驾照优先录用),5年及以上安全驾龄(需提供交警部门出具的2014年1月1日以来《机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信用情况》,无严重违法行为,一般违法行为近五年累计不超过15次)。


  备注:每位考生仅可选择一个岗位报考,不得同时报考多个岗位。报名截止后,不可随意调整报考岗位。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招聘简章公示


  1、招聘简章在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njqxfy.gov.cn)、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领航招聘”微信公众号上同时发布。


  2、公示期:2019年2月22日至2019年3月10日中午12时。


  (二)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2019年2月22日至2019年3月10日中午12时。


  2、报名方式:


  (1)邮箱报名:应聘者登录到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首页点击“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2019年编外人员公开招聘”的图标并下载报名登记表,并将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Word版)、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工作证明(报考人事专员提供)、驾驶证(报考驾驶员提供)、交警部门出具的2014年1月1日以来《机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信用情况》(报考驾驶员提供)的扫描件或者照片发至报名邮箱:njrczhaopin@163.com。(邮件名称:栖霞法院+应聘岗位+本人姓名)


  报名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将不接受报名。


  (2)现场报名:应聘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工作证明(报考人事专员提供)、驾驶证(报考驾驶员提供)、交警部门出具的2014年1月1日以来《机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信用情况》(报考驾驶员提供),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2寸免冠近照两张前往报名地点,并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


  报名地址:江苏领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四楼猎聘事业三部(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323-1号领航人才大厦4楼)


  现场报名时间:报名周期内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9:00-17:00。


  咨询电话:王老师,025-84687307、84687316


  (三)资格审查


  1、根据招聘公告确定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龄及其他任职条件等进行审查。应聘人员须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资格审查时间:具体以通知为准。


  3、资格审查地点:江苏领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具体地址: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323-1号领航人才大厦。


  4、资格审查须携带材料:已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工作证明(报考人事专员提供)、驾驶证(报考驾驶员人员提供)、交警部门出具的2014年1月1日以来《机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信用情况》(报考驾驶员人员提供)以及本人2寸免冠近照两张。(以上材料均需验证原件并递交复印件,已现场报名的人员无需重复提供复印件)


  5、资格审查须由候选人本人参加,材料缺一不可,合格人员当场领取准考证,不合格人员的应聘材料由招聘机构收纳存档。


  (四)考试


  1、人事专员、文员考试分为技能考核、笔试和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技能考核成绩占20%、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50%。驾驶员考试分为技能考核和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技能考核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2、技能考核和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信息为准。


  3、技能考核


  3.1、人事专员、文员测试方式为上机考试,驾驶员测试方式为上路实操,满分为100分;


  3.2、上机考试主要考查考生使用计算机的操作技能,文员重点测试计算机中文速录的能力水平;


  3.3、技能考核将根据最终技能考核成绩设定基准分数线,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


  4、笔试


  4.1、人事专员、文员进行笔试,驾驶员无需参加笔试;


  4.2、笔试内容不指定考试教材,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能力;


  4.3、测试方式为闭卷,试卷满分为100分,测试时限为120分钟,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分成绩50%为合格,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


  5、面试


  5.1、面试形式。采用半结构化面试,通过对应聘者过去的行为进行全方位的了解,从而预测应聘者能否适合新的岗位。


  5.2、面试名单。各岗位按技能考核成绩与笔试成绩综合排名后,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人事专员按拟聘用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文员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驾驶员按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果报考人数较少,相应降低面试人数比例。


  5.3、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5.4、面试合格线为面试总成绩(100分制)的60%,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无录用资格。


  5.5、面试成绩不现场出具,整体面试工作结束后,总成绩在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上进行公示。


  (五)体检


  人事专员、文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技能考核成绩占20%、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50%),驾驶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技能考核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按岗位招聘数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者无录用资格,并按相应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人员参加体检。


  (六)聘用


  对通过体检无异常者,决定正式录用,若被录用人员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或放弃,则按各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人员,替补人员需通过体检后方可录用。


  (七)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群众的实名举报。


  三、劳动关系


  对于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与指定的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然后派遣至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相应岗位工作。劳动合同期内,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缴费标准按照政策规定,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薪酬待遇参照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四、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本简章由江苏领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和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共同负责解释。


  附件: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2019年编外人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政治处


  江苏领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


  2019年2月22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