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兴市招聘社区工作者35人简章

来源:泰兴市人民政府 2019-02-26 09:51:23

  泰兴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简章


  为进一步充实城市社区管理服务力量,优化济川街道社区工作者队伍结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35名社区工作人员,具体安排如下: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吃苦耐劳,勤奋工作。


  (二)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年龄:26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2日至1993年3月4日期间出生)。


  (四)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报考人员应为本市户籍或普通高校入学时为本市户籍。


  (六)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各类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考试考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兴市委组织部、泰兴市民政局、济川街道办办事处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发布招聘简章


  在报名前和报名期间通过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同时公布咨询电话,接受考生咨询。


  (二)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军人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户籍证明(或普通高校入学时户籍迁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报名时间:2019年3月2日—2019年3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济川街道办一楼便民服务大厅


  本人直接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按上述要求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须根据自身条件,对照《简章》规定,自行选择报考岗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招聘单位根据《简章》规定的条件对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件和报名表的内容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人员办理报名手续。


  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无论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到何阶段,当即取消其相应资格。报考人员应对自己的选择及所填表格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于2019年3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过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名额。被核减的招聘名额由招聘单位根据报名情况研究决定是否调剂到其他招聘岗位。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公共科目考试范围见附件1。


  为支持军队和国防建设,鼓励适龄青年应征入伍,同时根据国家《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相关规定,对参加笔试考生中的军队退役人员笔试成绩实行加分,其中:退役士兵加5分、退役士官加8分(不重复加分)。


  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


  笔试时间:2019年3月17日上午8:30 — 10:00。


  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在各岗位招聘名额2倍的范围内,分别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对因考生放弃面试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在该岗位其他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线。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计算参加面试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办法为: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对因考生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在该岗位其他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执行。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公示7天。


  (七)聘用


  公示结束且无异议者即为聘用人员。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对在聘用工作结束前出现的空缺岗位,可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本简章相关规定和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


  四、人员管理和待遇


  聘用人员由济川街道安排到济川街道有关社区工作,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为每月1830元。


  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聘用人员享受济川街道社区同类人员待遇。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负责处理。


  五、其他事项


  关于信息发布问题。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及通知将在指定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须及时了解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和通知,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或通知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录纪律,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七、本简章由泰兴市济川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7752720;0523-80738396


  监督举报电话:0523-87752786;0523-87752781


  信息发布指定网站:泰兴市人民政府网站·济川街道专栏(网址:/col/col11259/index.html)


  附件:泰兴市2019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中共泰兴市委组织部


  泰兴市民政局


  泰兴市济川街道办事处


  2019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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