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德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战勤保障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0人公告

来源: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2019-02-27 14:18:37

  德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战勤保障大队招聘10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一、招录原则及程序


  按照“条件公开、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取”的原则,经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政审等程序组织招收。


  二、招录岗位


  此次招聘岗位为驾驶员、战斗员。专职从事火灾扑救、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三、招收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方针、政策、路线,忠于祖国,遵纪守法,具备良好职业道德,自愿加入消防,从事相关岗位工作,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招收18-26周岁的中国公民,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满足以下条件者可优先聘用。


  1、部队退役士兵,尤其是从消防队伍退役消防员(消防队伍服役年限计入工龄)。


  2、有技术专长,尤其有灭火救援员资格、特种车辆驾驶员职业资格和相应资格证书或职称的。


  3、持有驾驶证准驾车型为B2以上、汽车运用与维修等相关专业、水电暖安装维修工等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三)体貌端正,无残疾、口吃、重听、色盲、精神疾病、传染性疾病,无明显纹身,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高不低于165cm,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右眼裸视视力不低于4.5,左眼裸视视力不低于4.6,矫正视力在4.8以上。


  四、福利待遇


  (1)薪酬待遇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月工资3700+,每年定期增资;每月享受带薪轮休;工作表现优秀者,按照程序选拔任命班长、队长助理,并享受相应岗位补贴;表现出色人员还可入党、学驾驶等。经考核,能够胜任消防车驾驶员、装备技师等岗位的,享受相应岗位补贴。试用期两个月,体技能达标且表现较好者可提前结束试用期,不达标者延长试用期,确无法胜任工作者,不予以录用。


  (2)保障待遇


  按照《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办理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发放被装,免费食宿。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1、2019年2月25日-3月4日现场报名,上午8:30—12:00、下午2:30—18:00。


  2、报名地点:德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战勤保障大队(东方红东路与崇德三大道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


  3、应聘者在现场报名时需上交以下报名资料:


  (1)《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应聘登记表》(本人现场填写并签名)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退役士兵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5)提供符合职位要求的车辆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消防车辆驾驶岗位需要)


  (6)应聘者近期彩色免冠同版一寸照片4张


  以上资料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二)资格审查及面试


  报名现场对应聘者所提供的证件资料进行逐一审查,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者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审查合格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三)体能测试


  按照面试成绩优秀、良好、一般的顺序排名,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员。测试内容为1500米、10米×4折返跑、仰卧起坐、俯卧撑等项目。体能测试成绩其中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统一组织到市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2009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公布的《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五)政治审查


  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政审环节,政审未通过人员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六、聘用


  (1)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


  (2)试用期期间组织岗前培训,对应聘者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3)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体检费用自理。


  (4)招聘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由德州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中解决。


  电话: 15853402572 焦志慧


  15806813218 郭修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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