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平凉市公证处招聘公告
平凉市公证处因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证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一)公证员2名;
(二)公证助理2名;
(三)计算机网络管理兼文秘人员1名;
(四)档案管理员1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男女不限,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含35岁)。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公证事业,工作责任感强;
2.具有与应聘职位专业相适应的大学以上学历;
3.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能熟悉电脑操作、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应聘公证员岗位的,必须具有法律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取得国家法律执业资格证书;
6.应聘公证助理岗位的人员,必须具有法律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7.应聘计算机网络管理兼文秘人员,应具有计算机管理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汉语言文学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具有管理维护计算机、网络的技能,有两年以上的从事计算机网络管理维护的工作经历;
8.应聘档案管理的人员,必须具有法律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有两年以上相关专业的工作经历。
以上应聘人员具有司法行政系统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经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工资福利待遇
具体工资待遇面议,工作期间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双休日及其他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2月22日—3月6日(工作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报名地址:平凉市崆峒区定北路:平凉市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法律服务区,平凉市公证处)
联系人:梁女士,联系电话:0933—8215416。
2.报名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1)《平凉市公证处聘用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2寸近期彩色证件照1张。
(二)资格审查。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报名资料,对相关条件进行初审。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一经核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面试。资格审查通过后,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应聘人员需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四)体检。面试后进入体检环节,提供本人近半年内的体检报告(费用自理)。
(五)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用人单位组织人员进行政审考察、择优进入试用期。
(六)试用。考察合格进入试用期的人员,试用期三个月,
(七)聘用。试用期满,能胜任工作的,签订为期三年聘用合同,正式聘用为市公证处工作人员。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本公告由平凉市公证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33—8215416(市公证处)
附件:资格审查表
平凉市公证处
2019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