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苏如皋市长江镇人民政府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2019年如皋市长江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市政府批准,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审核,长江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长江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自愿报名、公开招考、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对象、人数、专业、学历及要求
内港池执法艇驾驶员1名,限男性,初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持有船舶二类以上驾驶证,具有三年及以上(计算报名截止之日,按月计算)驾驶船舶工作经验。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勤勉敬业,乐于奉献;
2. 年龄在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1969年2月至2001年2月期间出生);
3.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诚实守信,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得应聘到机关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时间、地点、方式
时间:2019年3月4日—3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地点:长江镇人民政府713室。
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网络、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
2.注意事项
(1)报名时考生根据岗位要求须提交相关材料:①《2019年长江镇合同制人员报名登记表》3份;②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③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④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⑤报考岗位所需的船舶二类以上驾驶证书;⑥三年及以上驾驶船舶工作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考生须按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在招聘过程中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
(3)凡考生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人数达1︰1比例即可开考,无人报名的则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核减情况在“长江发布”公众号公告。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根据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和考试费用。
(二)考试
面试时间:2019年3月18日,采取直接面试(现场实际操作)的方式(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面试形式为现场实际操作,重点考查应试者的综合能力、业务能力、应变创新、实际操作等能力。面试成绩当场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
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长江发布”公众号公布,同时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若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则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体检费用按实收取,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对象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等。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市人社局网页、“长江发布”公众号公示3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在公示结束后7日内办结聘用手续,超过规定时间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考试期间考生因为个人通讯不畅,不及时查看网上公告、手机信息等原因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拟聘人员中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2.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3.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五、用工形式及福利待遇
1.本次招聘人员性质为合同制性质,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实施人员规范管理,严格考核,并报市人社局事管科确认备案。
拟聘用人员已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2.待遇暂定5000元/月,具体面议。
六、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长江镇综合执法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人:吴金华,电话:13511586688。
七、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如皋市长江镇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