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引进优秀毕业生40人公告

来源:山东省临沂第一中学 2019-02-28 15:28:19

  临沂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关于从华中师范大学等10所大学引进优秀毕业生公告


  临沂市位于山东省的东南部,东接日照,地近黄海,西接枣庄、济宁、泰安,北靠淄博、潍坊,总面积17191.2平方公里,是山东省面积最大和人口最多的地级市。临沂一中、临沂二中、临沂实验中学、临沂第三十九中学、临沂沂州实验学校、临沂第三十五中学、临沂杏园小学和临沂育成小学为临沂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以上学校拟从北京师范大学等10所师范类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引进2019届全日制优秀毕业生4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见附表。(附件1)


  二、引进条件


  1、2019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备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4、热爱教育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较强,有发展潜力,服从工作安排。


  5、综合素质较高,专业知识扎实,2019年7月31日前须取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教师资格证书。


  6、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须与引进计划的学科相对应。


  7、学习优秀,以本科学历报名的,前6个学期至少有4个学期学习成绩班级排名在前60%;以研究生学历报名的,三年制研究生前4个学期至少有2个学期学习成绩班级排名在前60%,二年制研究生前2个学期至少有1个学期学习成绩班级排名在前60%。


  8、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三、相关待遇


  本次引进的毕业生均纳入国家事业单位正式编制。


  四、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方法: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具体详见附件2)


  (1)报名参加临沂一中、临沂实验中学引进工作的,请到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进行现场报名、面试。


  (2)报名参加临沂二中、临沂沂州实验学校和临沂杏园小学引进工作的,请到华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进行现场报名、面试。


  (3)报名参加临沂第三十九中、临沂第三十五中和临沂育成小学引进工作的,请到首都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进行现场报名、面试。


  2.现场报名


  2019年 3 月 11 日下午14:00在华中师范大学本校区招就处A107室进行,符合条件的人员将《临沂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引进优秀毕业生报名登记表》(加盖学院公章)(附件3)、个人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含成绩表)、教师资格证(应届本科毕业生不用提供)、获奖证书影印件及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报名材料(研究生还需提交本科阶段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现场交给工作人员,以上材料经验证后,所有原件退还本人。


  3.资格审查


  引进工作组对报名者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资格一经审查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进入面试。


  (三)面试


  2019年 3 月 12 日上午8:30在华中师范大学本校区招就处进行面试。参加面试的人员采用封闭的形式。面试人员按所报学科分组进行试讲,试讲时间为10分钟,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试讲。全部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成绩低于60分不能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如果参加面试人员过多,面试时间将予以顺延。


  根据面试成绩,分用人学校和岗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并签订三方协议书。面试成绩相同者,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四)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人选确定后,由引进学校进行考察、体检。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考察工作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综合考察拟引进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表现等情况,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由引进学校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聘用


  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引进人员,报经主管部门审批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备案。新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


  本公告由由临沂市教育局进行解释。


  咨询电话: 0539-8317004


  》》》点击下载附件1-3


  附件1.临沂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引进优秀毕业生计划表


  附件2.临沂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引进优秀毕业生行程安排


  附件3.临沂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引进优秀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2019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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