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辽宁大连民族大学招聘教师39人公告

来源:大连民族大学 2019-03-01 14:37:37

  大连民族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国家民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民党发〔2012〕6号)文件精神,现将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况


  详见大连民族大学主页:www.dlnu.edu.cn。


  二、招聘岗位类别及数量


  招聘专任教师34人,辅导员5人,详见《大连民族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三)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勤奋敬业精神,能够胜任所应聘岗位工作。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学历学位要求。


  1.高等教育起点学历,原则上为公办高校统招计划内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


  2.应聘教师的学历学位要求以岗位招聘要求为准。


  (二)年龄要求。


  应届博士毕业生年龄原则上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


  (三)对学校学科专业建设急需的优秀人才,具有工程实践背景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应聘教师岗位者,可适当放宽学历、年龄等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国家民委、大连民族大学以及其他人才招聘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


  招聘信息公布后即可报名。


  (三)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需按学校规定向学校指定的邮箱投递应聘材料,材料包括:本、硕、博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电子扫描件、大连民族大学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个人承诺书(附件3)、在读及按期毕业证明(附件4)以及学术成果证明、代表性学术论文电子文档等。


  (四)资格审查。


  1.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及相关材料审查,审查合格人员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到本人,未通过审查的不予通知。


  2.通过资格审核者,应按学校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提交身份证、各阶段学历与学位证书、获奖证书、学术成果证书或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审核后方可参加考核。


  (五)考核。


  专任教师的考核根据需求岗位的招聘条件与要求进行,由学校考核委员会组织面试。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考核过程。


  (六)报审。


  将考核结果报送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七)考察、体检。


  1.学校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延伸考察,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


  2.拟聘用的人员须在学校指定的体检部门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国家民委网站和大连民族大学网站进行公示。


  (九)履行报批手续。


  (十)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与聘用后的待遇


  (一)经学校审定并履行报批手续后,拟聘用人员是应届毕业生的需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擅自取消就业协议,须承担违约责任。


  (二)正式聘用时须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1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三)享受学校被聘用岗位相关待遇。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薛老师  刘老师


  联系电话:0411-87645529  0411-87656210


  邮    箱:rencaiban@dlnu.edu.cn


  地    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西路18号


  大连民族大学人才工作办公室


  邮    编:116600


  》》》点击下载附件1-4


  附件1:大连民族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计划表.docx


  附件2:大连民族大学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附件3:个人承诺书.docx


  附件4:在读及按期毕业证明.docx


  大连民族大学


  2019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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