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南开大学财务处招聘4人公告
南开大学财务处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人员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因工作需要,南开大学财务处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对象、竞聘条件、竞聘程序等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
会计审核辅助人员4名。
二、竞聘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热爱财务工作,责任心强,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沟通能力及服务意识,服从工作安排;
2.海内外著名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财经类专业,已取得助理会计师或会计师职称的优先;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身心健康。
三、待遇
1.根据国家、天津市以及学校有关规定,提供工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服从工作安排,能根据工作需要在南开大学津南校区和八里台校区工作;
3.工作日实行考勤打卡,八里台校区工作时间为8:00-18:00(12:00-14:00为午休时间),津南校区工作时间为9:00-17:00(12:00-12:30为午餐时间)。
四、竞聘所需材料
1.应聘简历电子版;
2.毕业证、学位证、会计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扫描件。
五、竞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2月28日-2019年3月8日17:00;
2.报名方式:请将应聘简历(模板见附件)及相关证书扫描件发送至cwc@nankai.edu.cn,将邮件命名为“财务处竞聘_姓名_毕业院校”。应聘简历需按照模板要求填写,不接收其他形式的应聘简历。
(二)初选
根据竞聘条件,财务处对竞聘者进行筛选,将以手机短信形式通知入围人员复试,如2019年3月12日17:00前未接到短信通知,则未通过筛选,不再另行通知。
(三)复试
面试包括自述和答辩。自述为竞聘者做竞聘报告,主要包括自我介绍、工作设想等。答辩为竞聘者回答考评小组的提问。
(四)体检及审批
复试合格后需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并经学校审批同意后方可录用。
(五)派遣
竞聘成功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天津市劳务派遣单位劳动合同书》,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学校财务处工作。
财务处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