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北海市森林公安局招聘辅警简章
为缓解警力不足压力,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力量建设,强化林区治安管理和社会面控制能力。经研究,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警务辅助人员,主要从事文职岗位、巡逻防控、值班守护(应急备勤)、执法勤务辅助等工作任务。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至2001年2月28日期间出生),有计算机、文秘、宣传、体育方面特长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9年3月1日以及以后出生)。
(四)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5米,裸眼视力5.0以上,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传染性疾病,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中共党员、退役士兵、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6、本人家庭成员及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七)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签订合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1日—2019年3月7日,上午8:30分至12点、下午14:50分至17:30分。
2、报名地点:北海市湖南路37号,(联系人:钟雪,电话:0779-3132012,18007792009)。
3、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如实填报北海市森林公安局招聘登记表(附件1),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个人简历、毕业证、身份证、士兵退役证等资格证明),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备查。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报名,并提供委托人有效身份证。
资格审查将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内容:以时事政治、监察法、法律法规、公安业务、计算机知识为主要内容。题型包括3种:单选题(40题,每题1分)、多选题(40题,每题1分)、判断题(20题,每题1分)。具体内容见《北海市森林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题库》(附件二)。
4、笔试采取统一组织,随机出题,满分1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
5、笔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员名单。
(三)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试内容:测试项目:男子4×10米折返跑、1000米跑、俯卧撑、立定跳远;女子4×10米折返跑、800米跑、仰卧起坐、立定跳远。每项满分为25分,共100分,得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达标标准》。
评分标准:测试实行百分制,以每项测试成绩的25%进行折合为实际得分。4项合计成绩的40%进行折算计入测试总分。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结合笔试和体能测试结果,按计划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低于1:1.5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的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实行百分制,由评委根据应试人员回答问题的情况进行综合打分。
(五)体检
根据计划聘用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公布参加体检的名单。
应聘人员接到体检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从体检合格者中按聘用名额确定政审人员名单。
(六)政审和公示
政审参照人民警察招录的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经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招聘单位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北海市政府官方网站内的北海市林业局分站点公示。公示期为3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聘用管理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与我局现聘用警务辅助人员标准同等。被聘用者必须遵守人民警察各项规章制度,一旦违反或出现其它不适合岗位要求的情形,依法规解除合同关系。试用期为三个月。
注:本招聘简章由北海市森林公安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9-3132012 0779-3130958
附件2:北海市森林公安局2018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题库.zip
北海市森林公安局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