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安徽阜阳市人民医院本、专科招聘121人公告
为适应我市市直公立医院人事编制制度改革,有效配置卫生人力资源,根据《关于完善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5〕2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直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的实施意见》(阜人社发〔2016〕11号)、《关于落实公立医院编制周转池制度的实施意见》(阜编办〔2018〕68号)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有关规定及医院工作需要,我院将组织实施2019年度本、专科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7.纳入国家统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尚在培训期内的人员。
(二)具体条件
1.学历
本、专科毕业生要求高中毕业(以高中毕业证为准),并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本科及以上还须提供学士学位证书),其中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第一起点学历须为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下同)。
2.毕业年限
①2019年应届本、专科毕业生;
②2017、2018年历届本、专科毕业生;
③对于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的部分岗位(超声科、体检中心),可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④对于已经取得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本科毕业生,毕业年限可放宽至2010年。
3. 年龄
报考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89年3月11日以后出生”。其中,护理专业报考人员年龄不超过28周岁,即“1991年3月11日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年龄放宽至35周岁,即“1984年 3月11日以后出生”。
4. 执业或专业资格
①2017年毕业的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专业毕业生须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或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
②2017年毕业的康复治疗学(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临床药学、药学、中药学专业毕业生须持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或考试合格成绩单);
③2017、2018年毕业的护理专业毕业生须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单),拟聘的2019年应届护理专业毕业生来院报到时须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单,否则不予录用。
5.其他
①护理专业报考人员须具有在三级医院(已挂牌)实习经历(不少于8个月),并提供相应实习证明或实习手册原件;
②因实际工作需要,护理专业报考人员要求身高不低于158cm。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合肥猎头网(www.hfjyz.com),报名时间为2019年3月11日9︰00至3月16日16︰00,逾期不予补报。
1.提供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登录www.hfjyz.com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2019年度阜阳市人民医院本、专科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我院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2.查询报名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于报名后24小时内至2019年3月17日12:00前可随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规定,按照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费,统一笔试共两科,每人交报名费90元。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至2019年3月18日12︰00前可登录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费用,逾期不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说明:为确保招聘质量,应聘同一岗位,缴费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医院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审核通过人员,可于2019年3月18日12:00-16: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没有改报的报考人员,将不再参加考试;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审核通过人员没有符合改报条件的岗位,将在笔试成绩公示后退回其所缴纳的报名费。
(二)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2019年3月21日 9: 00开始直接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
(三)笔试
1.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两科。
职业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满分均为120分,专业知识占60%,职业能力测试占40%,两科分别按比例加权合成总成绩(满分为120分)。
2.笔试时间:2019年3月23日(星期六)
上午08:30-10:00 《职业能力测试》
上午10:30-12:30 《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考点设在阜阳市(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四)成绩公示
考生的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在阜阳市人民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达到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55分)的应考人员,我院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入围人选。对于总成绩相同,并列达到入围分数而超过医院岗位计划数的人员,按专业知识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围人选;专业知识成绩仍相同的,按专业知识主观题成绩排序,专业知识主观题成绩仍相同的,按专业知识客观题多选题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围人选。
(五)资格审查
公示无异议后,根据总成绩高低按岗位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医院人事科进行资格审查。未按期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其中:
应届人员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高中毕业证、学生证、就业推荐表(须加盖学校公章)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和学信网学历(籍)信息(有二维码版);
历届人员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高中毕业证、毕业证(本科及以上还须提供学士学位证)、执业(或专业)资格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和学信网学历(籍)信息(有二维码版);
护理专业毕业生除须按届别提供相应的上述证件外,还须提供三级医院实习证明或实习手册原件;
附件“备注”栏中要求工作经历的岗位(超声科、体检中心)除须按历届人员提供相应的上述证件外,还须提供相应连续工作经历的证明原件;要求有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岗位(麻醉科),还须提供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体检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医院通知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未按期来院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对资格审查或体检出现缺额、不合格的,空缺指标由医院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公示与聘用
资格审查、体检均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阜阳市人民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阜阳市人民医院本、专科招聘拟聘协议书》,正式报到时医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对于未唯一确定招聘科室的医疗、医技、护理等岗位,医院根据招聘考试的入围成绩高低调配使用科室。
正式报到时,拟聘人员须提供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高中毕业证、报到证、毕业证(本科及以上还须提供学士学位证)、执业(或专业)资格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学信网学历(籍)信息(有二维码版)、已签订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阜阳市人民医院本、专科招聘拟聘协议书》等材料。其中,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9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至2019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原件与提供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监督检查
坚持招聘工作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纪违规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报名人员应诚信报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有关事宜
(一)联系方式
信息咨询:0558-3010019,0558-3010017
监督举报:0558-3010011
合肥猎头网报名缴费系统咨询:0551-62891910
上述信息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二)阜阳市人民医院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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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人民医院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