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上杭县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因单位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速录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招聘速录员岗位5名。
二、报考资格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服务意识强。
3.具备符合以下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其他资格条件等。应聘人员学历、专业的认定按照我省现行公务员招考的相关规定执行。
4.身体健康(符合现行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和录用:①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②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③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④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⑤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⑥家庭成员被判处刑罚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⑦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⑧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二)速录员岗位条件
1.性别:不限;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1984年2月27日至2001年2月28日期间出生);
3.学历与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法学类专业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计算机软件类、计算机网络技术类专业的毕业人员,学历放宽到全日制专科。学历及专业的认定参照我县2018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规定进行。
4.具备熟练的文字录入技能;
5.安心工作,本岗位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三)加分项:具有以下4种情形的在《基础测试》科目成绩中加5分(封顶5分)
①具有全日制普通院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学历;②具有计算机编程能力并从事编程(程序员)工作2年及以上(按签订的劳动合同认定);③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软考)证书;④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以上加分申请必须在报名时间内提交,逾期未提交视为自愿放弃加分。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1日至3月13日(正常上班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北环东路凯悦花园对面上杭县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楼东209室,联系电话:0597-3316691。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须提交材料及装订顺序:
(1)报名表原件,近期一寸同底彩色证件照片3张(1张贴《报名表》,2张用于制作基础测试准考证)。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加分申请表,相关资格证书、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委托他人提交报名材料的,须提供报考人员本人出具的书面委托函。收取的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4.资格审查:
(1)报名时,县人社局将严格按照报考条件要求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报名表》填报的报考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报考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报名结束后,县法院对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方可参加考试,并统一核发《基础测试准考证》。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条件以资格审查为准。
(3)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招聘考试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基础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按满分100分计,基础测试和面试工作委托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一)基础测试(满分按100分计,占考试总成绩的60%),分为计算机测试和笔试二个科目。
1.计算机测试(满分为100分,按60%计入基础测试成绩)。
测试内容和要求:①听打测试(满分为70分):主要考察计算机文字速录水平,在100字/分钟的语速下,播放10分钟时长录音资料,以应试人员录入的准确率为标准进行评分;②EXCEL基础运用操作(满分为15分);③PDF基础运用操作(满分为15分)。
设定计算机测试合格线60分,达到合格线的人员方可确定为面试人选。
2.笔试(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基础测试成绩)。
笔试内容和要求:①十九大报告;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正)。
3. 基础测试要求:报考人员参加基础测试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基础测试准考证》原件,并按《基础测试准考证》的相关要求分别参加计算机测试和笔试。
(二)面试(满分按100分计,占考试总成绩的40%)
1.面试人选确定
(1)根据考生基础测试成绩(即计算机测试×60%+笔试×40%+加分,下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最后1名若有同分数者,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如参加基础测试人数不足招聘人数3倍,则达到计算机测试合格线以上的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人选予以核发《面试通知书》,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等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查参加考试人员的理论政策水平、思维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
3.面试要求。报考人员参加面试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基础测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原件,并按《面试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参加面试。
4.有关事项
(1)如有报考人员不按考试规定的要求参加基础测试、面试的,视情况按取消考试资格或自愿放弃招考资格处理,不再作为体检、考察对象。
(2)考试总成绩的计算:考试总成绩=基础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考察、体检及公示
(一)考察
1.确定考察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确定的最后1名考察对象有同分数者,以基础测试成绩高分者为先;如基础测试成绩仍相同以计算机测试高分者为先;如仍相同则一并纳入考察对象。
2.考察对象应在县法院要求的时限内提交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本人有无刑事处罚记录证明书、家庭成员无违法犯罪证明材料及户口所在地乡(镇)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并经县级卫健部门认定盖章。考察由县法院按有关规定及招聘条件要求进行,确认考察对象在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条件。
3.如有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按考试总成绩(含优先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对象人选。
(二)体检
1.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由县法院按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标准和要求统一组织体检。
2.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或自愿放弃体检者,视为自愿放弃本次招聘资格。
3.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4.在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按上述程序依次递补人选。
(三)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的结果,由县法院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和公示栏等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
六、聘用与薪酬待遇
(一)聘用办法
1.确定招聘的速录员实行劳务派遣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为2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聘用期满,经县法院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可以办理续聘。
2.已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且在合同期限内的,办理聘用手续前应自行解除原合同,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二)薪酬待遇
1.速录员工资实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院龄工资相结合的计薪办法,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正式聘用后与单位现有同类人员待遇相同。
2.具有计算机编程能力且与岗位相匹配的技术型人员薪酬另行研究。
七、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等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一律解除聘用合同,按上述办法进行递补。
2.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在本次招聘期间必须保持畅通,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3.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县法院,咨询电话:0597-3887060。
附件:
上杭县人民法院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