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招聘交通辅警300人公告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招聘交通管理勤务类警务辅助人员(交通辅警)公告
根据成都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需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意见》、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公安部交管局《公安交通管理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试行)》、省公安厅《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使用管理办法》、市公安局《成都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管理勤务类警务辅助人员(交通辅警)。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计划招聘交通管理勤务类警务辅助人员300名,限男性。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共产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具有四川省内常住户口(含应届毕业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三)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
(四)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子女;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具有大客(货)车驾驶技能者优先考虑。
(五)年龄在18周岁至28周岁(2001年3月1日以前、1991年3月1日以后出生),条件特别优秀的警察类或政法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具备大客(货)车驾驶技能的,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89年3月1日以后出生)。
(六)身体健康,体貌端正,身高1.70米(含)以上,原则上体重不能超过标准体重25%,不低于标准体重15%﹝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裸视4.8(含)以上。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疤痕,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足(平脚板),无纹身、驼背,无各种残疾和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工作的疾病。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不适宜从事交通管理勤务类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其它情形。
三、工作主要职责及薪酬待遇
(一)主要职责
1.协助交通民警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劝阻纠正交通违法行为,采集交通违法信息;
2.协助交通民警维护交通事故现场秩序和安全,协助勘验现场,保护、清理事故现场,抢救受伤人员;
3.协助指导事故当事人快速处理财产损失交通事故;
4.协助交通民警监控、看管酒驾、毒驾等违法犯罪嫌疑人和交通肇事人员;
5.报告道路交通、治安情况和其他重要情况;
6.协助交通民警实施交通管制和路检路查;
7.协助交通民警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8.接受群众求助;
9.其他可由勤务辅警协助开展的工作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薪酬待遇
1.应发工资:3780元/月=基本工资1500元/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最低层级工资)+岗位工资700元/月+津贴工资880/月(按实际上岗执勤天数核发污染防尘补贴40元/天,最高22天)+月度考核奖400元/月(考核合格)+伙食补助100元/月+通讯费2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根据服务年限和考核结果每2年递增200元/月,年功工资每满1年递增50元/月;
2.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发放相应年终考核奖金;
3.按相关规定发放防暑降温费;
4.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五险一金”;
5.伙食、服装、装备由用人单位统一提供;
6.根据国家法律享受带薪休假;
7.年度健康体检。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8日至3月10日(共3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
2.报名地点: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42号)。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负责组织。在报名期间按照本公告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本人持户口薄、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薄、身份证复印件需2份)、本人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2张,进行现场报名。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资格初审、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将领取“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勤务辅警招聘考试准考证”。“准考证”作为后续招聘环节的准入凭证,务必要妥善保管。
(四)体能测试
3月11日,应聘人员持“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勤务辅警招聘考试准考证”前往成都市公安局特警支队训练基地(龙泉驿区大面镇洪源一路1999号)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体能成绩当场公布,体能合格者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笔试、心理测评及面试
通过体测的应聘人员按照本人“准考证”上笔试参考时间分别于3月12日、13日在交警四分局(成都市三环路羊犀立交外侧蜀西环街街口右侧)进行笔试、心理测评和面试。
笔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的综合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50%比例)。心理测评和笔试同步进行,心理测评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50%。面试结束后,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于3月14日在成都市公安局通管理局官方网站(www.cdjg.gov.cn)和成都交警微信公众号、“蓉e行”平台进行公示。同时,划定体检入围名单,并通知体检时间和地点。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个人进行的复查结论不作为依据。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政审考察
1.政审考察要求
政审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日常表现、应聘资格及亲属政历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若政审考察不合格,不予招聘,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背景信息核查
对应聘人员背景信息进行审查,有违法犯罪记录或其它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八)入职岗前培训
应聘人员入职岗前培训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政审考察合格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岗前培训,岗前培训为全封闭式培训,原则上不予请假。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因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或培训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聘用及管理方式
(一)政审考察、培训合格者,由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为三年。其中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或其它不适合勤务类警务辅助人员岗位情况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自行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工作需要及个人表现,可继续聘用。
(二)应聘者被聘用后,由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负责日常管理培训和统一指挥调度。被聘用人员必须按聘用单位的规定执行有关纪律和规章制度。
六、纪律与监督
在招考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七、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28)86406817 86406946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19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