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司法局招聘26人公告
来源:北京市昌平人才网
2019-03-06 13:48:00
北京市昌平区司法局招聘公告
根据北京市司法局与首都综治办、教委、民政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及社会办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京司发〔2017〕71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全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专职司法社工队伍规范化、制度化和专业化管理,着力提升专职社工队伍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经区司法局党委研究上报,经区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
一、岗位说明
招聘司法社工26名,负责协助做好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监管、帮扶,以及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等相关辅助工作(该工作需长期与罪犯接触,需值夜班)。考核录用后,单位缴纳5险1金,薪资待遇为月薪3300元左右(扣除5险1金的实际收入)。
二、招聘条件
(一)招录的专职司法社工需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司法行政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6、具有北京市昌平区常住户口。
此次招录工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持有相关资格证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心理咨询)人员、驻区部队随军家属、退役士兵、党员和有从事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经历的人士。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有参加法轮功或其它邪教组织经历的;
4.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一)公布《北京市昌平区司法局招聘公告》
时间:2019年3月6日至2019年3月12日,公布网址:昌平人才网(http://www.cprc.com.cn)。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为2019年3月14日至2019年3月15日,地点为昌平区司法局一楼党员活动室,报名表电子版见附件。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须持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三个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2、资格审查结束后,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并颁发《准考证》。
(三)笔试和面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
1、笔试
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考试范围为综合知识以及司法行政工作知识。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昌平人才网。
2、面试
根据拟招聘岗位职数,按1:1.5的比例(如人数不足比例,按笔试实际人数参加面试)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工作由昌平区司法局实施。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昌平人才网。
(四)考核与体检
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前26名进入考核体检名单。如果在考核和体检中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则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按照国家人社部、卫计委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区定点医院进行。考核的重点是个人的德、能、勤、绩、廉的情况。考核与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昌平人才网。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综合考核和体检的结果,由区司法局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人选,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结束后,与指定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六、招聘工作的后续事宜将在昌平人才网进行公示。网址:http://www.cprc.com.cn
联系人: 郑文建 张伟
联系电话: 69721404
北京市昌平区司法局
2019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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