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清风苑管理中心招聘公告

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03-07 13:36:38
  上海市清风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上海市清风苑管理中心是中共上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信息技术管理员:职数1名;


  项目管理员:职数1名;


  监控管理员:职数1名。


  二、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遵纪守法,依法办事。


  2、已参加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于2018年4月21日组织的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集中笔试,笔试分数达到全市平均成绩175.9分且尚未被录用的人员;


  3、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20日;


  4、有处分记录者不予录用。


  三、岗位说明及招聘条件(见附件)


  四、招聘办法及流程


  1、报名


  下载并填写《上海市清风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将电子版发送至公告下方电子邮箱。同时提交书面材料:《上海市清风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本人签字)、2018年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集中笔试成绩、本人身份证(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提交居住证)、学历学位证书、职务职称证书聘书、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及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书面材料请寄至公告下方联系地址(书面材料送达视为报名成功)。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3月20日


  2、资格审查与笔试


  根据考生2018年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集中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不低于全市平均成绩175.9分),由高到低按照岗位1:5确定的比例进行资格审查。根据招聘岗位数,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比例达不到规定的比例,岗位不取消,继续进入资格审查环节。资格审查通过者方可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笔试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未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由本单位组织,重点测试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采用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综合择优录取。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招聘岗位数,进入面试人员比例达不到规定的比例,岗位不取消,继续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4、体检


  按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综合成绩,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将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职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程序,统一到本单位指定医疗机构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如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可根据需要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缺一补一”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考察环节。


  5、考察


  由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开展考察,主要对拟录用人员的政治素质、思想道德、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合作共事等各方面情况进行政审考察。


  6、拟录用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等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www.12333sh.gov.cn)进行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主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核查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五、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岗位条件、资格审查、面试问题解答):64313623(周一至周五,9:00-17:30)。


  邮箱:shsjwgbs @126.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宛平路7号2406室


  附件:1、岗位说明及招聘条件.docx


  2、上海市清风苑管理中心应聘登记表.docx


  上海市清风苑管理中心


  2019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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