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土左旗交通管理大队招聘辅警50人简章
土左旗交通管理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简章
为切实加强我旗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道路交通畅通,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根据《土默特左旗第十七届人民政府2018年第8次常务会议纪要》〔2018〕8号文件精神,经旗政府研究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0名。岗位设置请阅读《土左旗交通管理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需求表》,见附件。
二、用工形式和工资待遇
(一)根据自治区公安厅、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废止〈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向社会力量购买警务辅助人员服务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受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为一年一签。用人单位负责人员管理、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
(二)工资待遇
受聘人员基本工资2600元/月,绩效工资300元/月(按照工作业绩、出勤情况和综合考核结果确定),并缴纳五险。
三、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4)具有土默特左旗户籍,截止2018年12月31日前具有且至今仍为土默特左旗户籍。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 1989年3月 6 日至2001年3月6日期间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7)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8)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退伍军人。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具有吸毒史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2019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读大学生、研究生。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一律在互联网上进行。报名网站: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hhpta.org.cn)
报名时间:2019年3月13日9时— 3月15日17时。
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考人员尽可能按时报名。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详见《岗位需求表》),且必须使用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当签署《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准确、如实地填写《土左旗交通管理大队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在填写个人简历时,报考人员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中专、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包括服役经历)。否则,将不予审查通过。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本简章和《岗位需求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聘过程、特别是在资格复审期间保持畅通,以便接收重要事项通知。
(二)报考资格的初审
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人员在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应及时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或说明。
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3月13日9时—3月18日17时。
(三)报名结果的确认
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初审通过者应通过指定的网上银行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即报名成功。未进行缴费者视为报名不成功。
报名费缴纳:每人70元。
缴费时间:2019年 3月13日 9时---3月19日17时。
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后请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以备资格复审。(请考生务必及时下载后保存,缴费截止后报名网站立即关闭,如其他环节需要提供《报名登记表》,但考生因个人原因未下载打印,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4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由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其招聘计划。调整后的岗位,将在报名网站上及时公布。
(五)报考人员务必于2019年3月27日9时至 3 月 30日9:30时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为《 综合素质测评 》,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该具备的知识水平和基本能力,不指定参考书目。
(二)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仅提供汉语试卷。考生必须用汉语答题。
(三)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笔试结果查询: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面试。
六、资格复审
(一)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
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因笔试成绩出现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根据资格复审通知,携带相关证件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通知单》。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面试资格。
2.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男性身高必须达到170cm及以上,女性身高必须达到160cm及以上。(资格复审现场将进行现场测量身高)。
3.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前10日内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4)行政事业或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信息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5.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电话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6.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经用人单位书面申请,经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
7.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七、面试
(一)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表仪态等,满分100分。
(二)考生面试必须用汉语回答。面试时对不按规定语言回答的按零分处理。
(三)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八、考试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
考试工作结束后,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并将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一并公布。
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对比其面试成绩,通过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面试加试,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
九、体检
(一)体检由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体检医院由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进行。同时,根据《全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检规定》,将吸毒检测列入此次体检项目。
报考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或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被考核对象弃权或考核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被考核人员应在20日内提交考核工作所需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十、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hhpta.org.cn)和土默特左旗人民政府网(http://www.tmtzq.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1.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2.2018年应届毕业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在本次招聘通知下发前被其他单位录用的;聘用通知下发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3.对与行政事业单位或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十一、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处理办法》执行。
十二、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前须签订《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并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三、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招聘单位: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土左旗大队
咨询电话:0471-8150215 监督电话:8152901
十四、其他
招聘工作期间的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hhpta.org.cn)和土默特左旗人民政府网(http://www.tmtzq.gov.cn/)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网站查询。
附件:土左旗交通管理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需求表
土默特左旗交通管理大队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