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北省政务服务中心选调工作人员20人公告
来源:公开选调报名系统
2019-03-08 10:20:19
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所属省政务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干部队伍力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所属省政务服务中心公开选调2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面向河北省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岗在编人员,行政身份报名人员以全额事业身份选调。
(二)选调条件。选调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有良好的职业操守,遵纪守法;
2.一般工作人员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3月8日以后出生);部门负责人,副科及以上职务,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8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2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计算工作经历年限时间截至2019年3月8日);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男身高1.75米以上,女身高1.65米以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构审查未作出结论的;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被单位辞退的;
2.尚在事业单位新聘用试用期的;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3.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岗位及名额
选调省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20名。
四、报名程序和方式
1.采取网上报名方式,通过公开选调报名系统(http://121.28.131.187:8035/)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3月8日9:00至3月18日17:00。
3.资格审查:考生报名“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审核员会在报名系统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
4.网上缴费:考生信息“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直接进入缴费程序。缴费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19日17:00,缴费标准为100元/人。请报名人员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缴费。
5.打印准考证时间:2019年3月21日9:00至3月22日17:00。
咨询电话:0311-66635573 0311-87102220(报名系统技术支持)
五、笔试
1.笔试时间:2019年3月23日,上午9:00-11:00。
2.笔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理论、法律基本常识、常用公文写作能力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审批服务便民化、政务服务标准规范等专业工作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和培训机构。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在河北政务服务网查询。
4.根据成绩排名和选调计划,按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
六、面试
1.打印《面试通知单》。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下载时间另行通知)。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根据选调计划和考生总成绩按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总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作为进入体检最终人选。
4.查询考试结果及体检安排。面试结束后,考生上河北政务服务网查询总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具体查询时间另行通知。
七、体检、考察、公示、调入
(一)体检与考察
根据有关规定,由省政务办统一组织体检,并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候选资格。
(二)公示和调入
体检、考察合格者在河北政务服务网公示5天。公示期满后,由河北省政务服务中心为拟选调人办理调入手续,
八、薪酬待遇
选调人员按相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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