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东聊城市公安局招聘辅警150人公告
2019年聊城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维护稳定的社会政治和治安环境,保障和促进聊城经济社会各项事业蓬勃发展,根据工作需要,聊城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计划
辅警依法履行辅助性警务职责,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享受公安民警法定待遇,不具备执法资格,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计划招聘辅警150名。
招聘职位详见《2019年聊城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为18周岁至30周岁(1988年3月至2001年3月期间出生)。其中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含)以下(1984年3月以后出生),职位表中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以职位表要求为准;
4、具有职位表中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视力要求按有关文件执行;
6、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曾被判处刑罚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解聘的;
(9)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8、应聘人员须在2019年3月及以前取得应聘职位具体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等证明材料,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均为 2019年3月(含)。
9、现役军人不得应聘。在校生不得应聘,同时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征信查询、体能测评、笔试、面试、技能测评、现场资格审查、体检、政治考核和公示的程序,择优聘用。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通过聊城人事考试网(网址:www.lcks.com.cn)实行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3月11日9:00至2019年3月13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3月12日9:00至2019年3月14日16:00
(1)提交报名申请。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信息尚未初审通过的,在3月13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逾期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与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一致。报名时,报名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职位条件要求和报名条件,电子版照片须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因报名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齐全,影响网上报名的,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报名登记表》的表项中未能涵盖招聘职位相应要求和报名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人员应当在查询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对招聘单位要求补充信息的,应当及时完整地补充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在2019年3月13日16:00前改报其他职位。
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3)打印报名资料。报名人员初审通过后,要及时打印《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警务辅助人员诚信承诺书》等报名资料(供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
(4)招聘计划核减及其他。除采取特殊招聘方式的岗位外,招聘计划数1-5人的岗位须达到计划招聘数与初审通过人数的比例为1:3(含)方可开考,招聘计划数6人以上的(含)岗位须达到计划招聘数与初审通过人数的比例为1:2(含)方可开考,达不到此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市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和具体报名情况调整计划招聘数。取消招聘计划职位的报名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只进行一次。
2、银行征信查询
凡报名初审通过人员,需参加银行征信查询工作。查询工作由聊城市公安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评
有关体能测评的相关通知将在“聊城公安”微信公众号和聊城人事考试网(网址:www.lcks.com.cn)予以公布。
体能测评主要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和“纵跳摸高”。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不计入应聘人员总成绩。
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确定为参加笔试、面试人选。
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对本人或对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测评项目测评情况发生的30分钟内提出申诉或举报。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取消体能测评资格。
参加体能测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1.笔试
笔试时间:2019年3月23日 9:00-11:00
请在2019年3月20日9:00-3月23日9:00期间登录聊城人事考试网(网址:www.lcks.com.cn)打印笔试准考证。
有关笔试的相关通知将在“聊城公安”微信公众号和聊城人事考试网(网址:www.lcks.com.cn)予以公布。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考试内容为公安基础知识、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采取百分制计算笔试人员的笔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在本市设置考点,笔试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的地点和要求,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人员可于2019年3月29日9:00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2.面试
(1)发布面试公告
笔试成绩发布后,招聘单位将在“聊城公安”微信公众号和聊城人事考试网(网址:www.lcks.com.cn)发布警务辅助人员招聘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笔试人员中,根据招聘职位的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职位招聘计划为1-5人的按1:3;6人以上的(含)为1:2。达不到计划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人选资格审查
面试人选须在面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按招聘单位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招聘单位将取消其面试资格。对因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由招聘机关按规定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查时需携带《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警务辅助人员诚信承诺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索引页和本人户口单页)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大专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在学信网查询并打印)。招聘职位有其它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
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现场资格审查时所要求提供的有关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材料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学历认证材料的有关证明材料和资格证书等材料,必须在2019年3月(含)前取得,在现场资格审查时与其他材料一并递交审查。
取得全国各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的应聘人员。除需提供现场资格审查时所要求提供的有关材料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的人员就读期间必须为现役军人,应聘时须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明;2、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的人员,当年必须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3、其他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军队院校学历证书、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的人员,须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政策规定,应聘时应提供正当途径入学、正规方式毕业的相关政策依据和证明材料。
属于在职人员的需加持单位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所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信》。
(3)组织面试
面试人员按照《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相关材料参加招聘辅警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百分制的计分方法,实行考官和应聘人员双抽签。面试考点实行封闭管理。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折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参加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
五、采取特殊招聘方式的岗位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部分职位实行特殊招聘方式。除满足职位表所需要求外,具体招聘方式如下:
特警辅助E、特警辅助F、财会、信息通信等四个职位,只参加网上报名、银行征信、专业技能、体检、政治考核等五个环节的测评。其中银行征信、体检、政治考核的测评标准和其他职位相同,不设开考比例,进入体检、政治考核的比例为1:3。聘用依据按照专业技能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专业技能测试具体实施办法由市公安局另行通知。
六、体检、政治考核
除采取特殊招聘方式的职位外,其他职位根据总成绩排名,分职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政治考核人选。如同一个招聘职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政治考核人选。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为体检、政治考核人选(以上人员需在资格审查时一并提交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确定为体检、政治考核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体检、政治考核人选的面试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面试成绩有效人员的平均分。
体检公告将在“聊城公安”微信公众号和聊城人事考试网(网址:www.lcks.com.cn)予以公布,告知体检有关事项。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要求执行。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聊城市公安局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省级公安机关给予其5年内不得应聘辅警招聘的处理。参加体检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考核,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有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政治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进入公示、聘用环节。
体检、政治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缺额按照各招聘职位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聘用
对体检和政治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采取劳务派遣的形式派遣到聊城市公安局工作。新招聘人员与戎威远保安服务(北京)有限公司聊城市分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间进行岗前集中培训,试用及培训考核合格的,安排到聊城市公安局相关辅警岗位工作。试用及培训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合同期满后根据有关规定,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八、相关待遇
辅警受聘期间每月工资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缴纳“五险一金”。
九、其他
1、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在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分别按照全日制大专、本科毕业生享受辅警招聘政策待遇,可以应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且不限专业的应聘职位。
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包括:山东劳动技师学院、山东工程技师学院、山东化工技师学院、山东工业技师学院、山东医药技师学院、山东技师学院、济南市技师学院、山东冶金技师学院、济南交通技师学院(原济南交通高级技工学校)、济南铁路高级技工学校、山东蓝翔技师学院(原山东蓝翔高级技工学校)、山东深泉高级技工学校、青岛市技师学院、青岛四方机车车辆技师学院(原四方机车车辆高级技工学校)、青岛海洋技师学院、即墨市高级技工学校、平度市高级技工学校、青岛市石化高级技工学校、淄博市技师学院、山东水利技师学院、山东煤炭技术学院、枣庄技师学院、山东枣庄矿业集团技术学院(原枣矿集团高级技工学校)、滕州高级技工学校、东营市技师学院、烟台市技师学院、烟台工贸技师学院、山东省城市服务技师学院(原山东省城市服务技术学院)、龙口市高级技工学校、烟台机械工程高级技工学校、山东龙口矿业集团高级技工学校、山东港口工程高级技工学校、山东黄金高级技工学校、潍坊市技师学院、潍坊市工程技师学院(原诸城市高级技工学校)、高密市高级技工学校、潍柴高级技工学校、潍坊北海高级技工学校、昌乐县高级技工学校、济宁市技师学院、山东兖矿技师学院(原兖矿集团技师学院)、济宁市工业技师学院(原兖州市高级技工学校)、济宁市第二高级技工学校、山东山推高级技工学校、泰安技师学院(原泰安市高级技工学校)、泰安市岱岳区高级技工学校、肥城市高级技工学校、新汶矿业集团公司高级技工学校、山东肥矿技师学院、威海技师学院、威海市文登技师学院、威海市技术学院、威海机械工程高级技工学校、威海市高级技工学校、山东华夏高级技工学校、日照市技师学院、莱芜技师学院、临沂市技师学院、鲁南技师学院、山东交通技师学院、山东煤炭技师学院、临沂市建筑高级技工学校、德州市技师学院、山东华宇技师学院、德州走四方高级技工学校、聊城市技师学院、滨州市技师学院、滨州市技术学院、鲁中高级技工学校、滨州市高级技工学校、菏泽技师学院、菏泽市交通高级技工学校、菏泽高级技工学校、菏泽化工高级技工学校、山东公路技师学院、胜利石油高级技工学校、东平县高级技工学校、济南二机床高级技工学校、济南英才高级技工学校、德州交通高级技工学校、(原山东民族技师学院)。
2、应聘人员在报名应聘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通过聊城公安微信公众号和聊城人事考试网了解发布的更新通知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聊城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
0635-7170796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
4000076106 0635-2188036
聊城市公安局
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