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枣庄峄城区委区政府选聘法律顾问8人公告
关于选聘峄城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的公告
根据《峄城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峄政办发〔2014〕48号),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省内各律师事务所从事法律实务的执业律师。
二、选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二)受过系统的法律专业教育,具有较高的行政法和政府法律顾问专业理论水平及丰富的实务经验,在所从事的法律实务领域成绩突出。
(三)具有法律执业资格证书,5年以上工作经历,办理过具有较大影响的涉法事务。
(四)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五)熟悉市情、社情、民情,热心政府法律服务工作,身体健康。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违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评选程序
(一)报名
符合条件的人员登录峄城区政府网站(http://www.ycq.gov.cn)下载《峄城区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并如实、准确填写,粘贴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提供个人身份证、学历、履历、职称证书和能够证实其符合条件的其他资料、证书、研究成果等复印件;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初审
峄城区司法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考虑报名人员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在有关专业领域的影响及个人职业操守,并考虑年龄结构、专业和行业比例等因素,经政审考察后,确定拟入选人员名单。
(三)公示
峄城区司法局通过峄城区政府网站(http://www.ycq.gov.cn),将拟入选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区委区政府批准后,聘任为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
四、其他事宜
(一)严格纪律
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的选聘坚持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确保公平公正。报名者要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
(二)建立更新退出机制
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聘期两年。峄城区司法局具体负责法律顾问的考核工作,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任关系。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截止至2019年3月13日(以当地邮戳为准)。报名人员须提交《报名表》等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各1份。报名材料以信函方式寄送,或者到峄城区司法局现场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邮寄地址:枣庄市峄城区司法局
联系人:孙宁 朱贺
电话:0632-7711125;邮编:277300;
邮箱:ycqfzb7711125@163.com
峄城区司法局
2019年3月7日